他弯下腰,蹲在我眼前,抬眸望着我,沉郁的眼神似乎是在反省自己:“你已经住了两年了,还有什么不方便的告诉我,我会改。”
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心里惴惴的,忙忙地写了两行字递给他看:你有女朋友,我一直住在你家里,不大好。
轶看着那行字,又看了看我,轻轻笑了一笑,从我手里取走了笔,将纸铺在自己膝盖上,弯腰写了一行字,写完了站起身来慎重地放在我的手心里,说:“我去洗菜。”
屋里没开灯很阴暗,我举起纸张眯着眼睛看了一眼,上面工整如画地写着两行正楷字:
永龄,是我知己。
而你,是我这辈子躲不开的宿命,我认命!
第38章第三十九章:啊啊啊,我要疯了
我是不讨厌狗的。
上小学时,姨奶家养了一只大黄狗,放学了我总喜欢跑他们家撸一会儿,以至于忘了回家吃饭和写作业,非得爷爷或奶奶上门来催不可。
姨奶见我爱狗,也曾说送我一只,我因家中实在连人吃的饭菜都很节省,多数时候都是吃的碎玉米蒸的饭,或是面疙瘩汤和粗面馒头混着吃。
一年有三季去山里割草喂鸡鸭,偶尔还会择些认识的野菜——如灰灰菜、荠菜、马齿苋等,纯粹的吃米那是极奢侈的,只能拒绝说不会养怕养不活。
那年头,青黄不接没菜吃的时候,跟奶奶半夜里打着手电筒上山去捡蘑菇卖钱是常有的事——还得是逢上下雨的时节,若是不下雨,那就只能把家里的余粮,譬如鸡鸭生的蛋,或者晒干剥好的黄豆豌豆粒儿拿到街上去卖了换钱买玉米、土豆之类更便宜又管饱的杂粮。
卖东西也必须得起大早去流动市集,走大约三十里的路,路上必会揣上前晚上抄写的书本上必背的诗词,边走边背,不能肆意歇脚,因为去得晚了是没地方可以摆摊的。
便是有,东西也很难卖出去。
为了筹钱买米买菜,有时候等到天黑了也不见有人过来问过来买,心急了就会找个纸皮写个价格,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掉,换吃的以解燃眉之急……
饶是如此,我仍会偷偷瞒着爷奶,把自己吃的饭菜拿去喂姨奶家的狗。
我总觉得狗是通人性的,我对它好,它自然也会对我好。
然而终于那条大黄狗还是死了,听说是偷了村里某户人家腌的腊肉,被那家的主人打瘸了腿,回家后奄奄一息,吃喝不能,没几天就死了。
姨奶怨不得别人,又心疼养了好些年的狗白白地死了,还得倒贴那家主人上百块钱,于是请了我堂叔帮忙烧热水褪了毛,将那条狗剁成大块给煮吃了,完了还端了一碗给我爷爷奶奶……
在那个饥寒交困的年代,做这样的事再正常不过。
我仍然是爱狗的,不过让我养狗,却实在是接受不了。
即便我有钱,也是不愿意养的。
其原因就在于狗的寿命短,人的寿命长,一旦我养了狗,有了感情,看着它死在我前头,就好像从我身体里掏出了一缕魂一样,未来某一天想起它,我大概又要难过好几天。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芃芃穿成了小说里被抱错的真千金,亲人嫌弃她不够高贵,却对假千金爱护有加。田芃芃麻溜的划清关系走人。读书创业两不误,还跟狂霸酷炫拽的财阀继承人成为合作伙伴,赚得盆满钵满。某天她被他推到墙角adquo听说...
重生回到末世前,带着异能回来的林兮愿望很简单找出父母的死因,努力提升异能,和那个不太给力的男票分手只是为啥某人,不对,某死人,也不对,某丧尸王也跟着重生了林兮炸毛泥奏凯,离我远点,你...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贞观十四年,大唐盛世已开启。唐高宗还是老实的小王爷。女皇已入宫成了武才人。翼国公府,秦琼刚加冠长子秦怀道,开启大唐封王生涯...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青春,马甲,豪门,暗恋,宠妻狂魔,双向奔赴]宅男洪夜被他的父母拉去了相亲对象家里。洪夜指向相亲对象家的二小姐结婚彩礼多少钱都没问题,不过和我结婚的人要是她。原本是黄家三小姐要和洪夜结婚变成了黄家二小姐黄婷婷黄婷婷为了给她奶奶看病,就答应了他,第二天领证,第五天结婚。和洪夜相处中她发现,洪夜有很多马甲。[大千世界]榜一大佬是他!京城五大世家为他马首是瞻!第一特种兵白种的首领是他!盛世集团的董事长是他姐夫!洪夜其实我暗恋你很久了。黄婷婷OMG!!!冰冷无情,杀伐果断的洪夜揉着她的头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