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凌晨时分,兰花镇的北门外,停着一长列卡车。
一共有五十多辆,车厢上盖着墨绿色的帆布。
离得很远,就能闻到车上散出来的腐臭味。
若是掀开帆布,就会看见密密麻麻、相互堆叠的变异生物尸体,有食尸犬的、活死人的,以及其他荒野上常见的生物。
由于气味难闻,运尸队一般都会选择在半夜出,以免引起镇上居民的抱怨。
星空之下,车队侧前方的土坡上,停着一辆破旧的沙地车,红色和白色的漆皮掉落了大半,车身的表面坑坑洼洼的,防护杠也有些扭曲变形。
车上坐着两个年轻人,一个坐在副驾驶位上,穿着黑色的防水布军服,戴着少尉的肩章。
另一个看起来要比前者小几岁,穿着土黄色的普通军服,没有佩戴显示军衔的肩章。
这个年轻的少尉,正是陈兴,而他身边的年轻人,则是小五介绍来的司机小杨。
十五分钟后,车队整装完毕,随着头车缓缓前行。
沙地车随即动,走在车队的侧前方。
原本他们是搭伙跟随的,但跟在后面,臭气迎面扑来,十分难受。
车头的强光灯,照亮了前方的红土地,不时窜出一两个小身影,钻入土中,消失不见。
那是红土大最常见的红毛鼠,生活在荒原里,以草茎和灌木叶子为生。
夜晚的荒野十分危险,但那是对单个的旅人来说。
像这样的车队,人员众多,声势浩大,野外生物不敢轻易接近。
当然,像虫化狼群或是尸王那种,一般是不会深入人类控制区腹地的。
陈兴拉下大檐军帽,闭目假寐。
荒野中的风景没什么可看的,千篇一律的红土地、枯草团、灌木丛。
夜晚更无聊,只有无边无际的漆黑。
远处的地平线,就像弥漫于天际的黑雾,无情地吞噬着星空。
“呜呜呜……”
动机的噪音萦绕耳边,身体随着凹凸不平的地形抖动着。
陈兴根本没法睡着,不由得想起上一世,十五年前,初次离开兰花镇时的情景。
当时他在兰花镇混得惨兮兮的,洗了几个月的盘子,才凑足车费,随着运尸队前往龙市镇。
两地相距一千五百多公里,一天只能走三四百公里,有时候碰上下雨什么的,道路稀烂,还要耽搁一段时间。
那次足足走了七天才到龙市镇。
由于他没什么钱,车队队长算是一半收费一半帮忙,这才带上他的,自然没有座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人生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你以为到达了顶峰,可是一下子摔下了山崖。醒过来唐咏诗成了一名胖纸。还是一个在婚礼上被抛弃的弃妇。胖纸又要自杀了杀猪般的叫声在医院里响起。唐咏诗左看又看,谁自杀咋没有看...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开新文啦本文预计4月7日入v,入v当日有万更掉落,v章还有随机红包,请大家多多支持鞠躬本王已经设置防盗,作者码字不易,还请多多本文设定黛玉的爹妈前世魂魄看到了女儿的遭遇却无能为力重生到...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生活的年月,水自流时光阴蹉跎,当回忆起光阴在岁月划痕时,总觉得该留住些美好。城市最底层的平凡生活,也许我们可以从平凡中读懂人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小市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景泰八年,奉天殿。朱祁钰立于丹陛之上。身后是十岁的小娃娃,丹陛下是面无表情的文武百官。叹息一声,抬头看着自己惊慌失措的哥哥。他终于问出了那句埋藏心底的话。陛下,何故造反?ps前方预警,主角阴谋家,不攀科技树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