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几个特无聊,又没工作又想把妹,于是组了个乐队,问题解决了
兰斯每次都气得抓狂,抓着他衣领低吼“你什么意思我会在乎一个车库吗”
但事后,他确实偃旗息鼓,对西奥仁慈许多詹姆斯呵呵。
为此,毫不知情的西奥对总帮自己说话的詹姆斯感激不尽。
他俩的友谊就这么突飞猛进起来。
当然,有一个严厉的领导者也是好事。
在兰斯每天都不松懈地指挥和督促下,大家配合得越来越默契。
甚至有时候,他一个眼神瞟过去,成员们就能立刻会意,赶紧该弹的弹、该敲的敲,该唱的也唱起来。
“我仿佛不是加入了一个业余摇滚乐队,而是入读了英国皇家音乐学院。”
西奥偷偷和詹姆斯这么吐槽说。
但詹姆斯却觉得这样挺好,作为初学者,多练习总是好事。
而且,和独生子的西奥不同,作为莱蒙家最小的孩子,他早早就习惯了在被亲爹和亲哥的命令下生活,导致他对这种被人管束的练习毫无异议,反而总能到好的一面,比如,他现在学了很多首歌,每首歌基本都能在调上了,真可谓一大进步。
西奥大概也就是随便抱怨一下,过过嘴瘾。
事实上,有着吉他基础的他才是进步最快的一个,他现在已经把贝斯弹得有模有样,偶尔还能耍出一点儿高难度的技巧。
至于鲍德温,完全不用说,一直稳定发挥
他的每个鼓点都仿佛能准确地敲在人心尖上,咚咚咚
至此,合唱团,不对,是乐队很快就练熟了大约二十来首曲子。
其中多数是披头士的歌,也有那么三四首是近期的流行金曲。
乐队成员们进入了膨胀阶段,都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他们开始集体期盼着,期盼着走出废旧车库,寻找更广阔的舞台。
但演出机会并不好找。
这时候玩乐队的人很多,其中不乏厉害的角色,而一支刚刚组队,还没什么名声和业绩的团队暂时还没办法与这些乐队竞争。
为了得到演出机会
大家做出了一个相当艰难的决定不计报酬进行演出。
兰斯的好主意。
这个满脑袋鬼主意,浑身都是心眼的漂亮小子认为,乐队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练兵,只有大家都熟练了舞台,也熟练了观众,彼此配合到无缝的地步了,才算是一个合格的乐队。
而一个合格的乐队,在未来会有更多赚钱的机会。
相反,假如现在为了钱计较太多,反而会错失成长的良机。
道理讲得非常好。
只是
全身心沉浸音乐中的詹姆斯终于想起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
在排练的这一个月里,除了第一周的两英镑外,兰斯从来没把说好的工资发给他,也许是最近大家太投入,所以,忘了
于是,他直接找了过去。
两个人之间有了这样的一段对话
“兰斯,你是不是还欠我三周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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