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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初见姐姐是关心我,但这宫花是城阳王府送来的礼物,若是就因为几个喷嚏便追究起来,也未免让人说咱们府上轻狂,过于小题大做了。
不如把这花儿多放两天,让我适应适应。
若无事便罢,若还不行,那才可能是花有问题,或是我的鼻子出了毛病,到时咱们再细查,可好?”
这话说得初见总算服了气,把那一盒宫花收起,又请她过来梳头更
木乔现在年纪尚小,头发也并不浓密,戴的珠花首饰自然有限,不过两三件小玩意儿,却都打造得极为精巧别致。
初见快手快脚的将她头上一只银制花胜卸下,给`她梳头时笑问,“姑娘这首饰样子倒有趣,在京城都没见过。
当中可是个草书的什么字么?”
木乔见这丫头颇有几分见识,心中一动,问道,“你觉得这个好看么?”
这只花胜说来还是霍公亮的创举,他每每看干女儿在那儿画首饰样子,有一日便玩笑问她,能不能打个霍字戴在头上,让人一看就是霍家女儿。
起初木乔只当成干爹逗弄自己,可阮玉竹听了却很上心,一连翻查了好些古书字帖,写了几个草书的霍字让木乔去试验。
要说这一点,木乔真觉得自己应该向干娘学习。
不管干爹说什么,有时明明听着很玩笑的话,但她总有办法把它落到实处,让霍公亮满意的同时,也能给生活带来些小小惊喜。
当然,这么做的同时,也会让干爹对她愈发爱恋。
第65章赴宴T
阮玉竹的书法极好,写出来的字飘逸洒脱,很有美感,木乔选了一个最合适的,在旁边补上些小装饰,弄成适合打首饰的模样让顾松试验。
顾松也非常感兴趣,花了三天的工夫把那枚花胜打了出来,又别出心裁的不用金叶和翠羽贴翠,而是采用了银白色的贝壳,因为贝壳有天然的纹理和光彩,一经贴上,整个首饰立即就生动丰润起来,如淡墨写的字,非常雅致。
木乔很是喜欢,成日戴在头上。
后来也曾在宝华阁内推广,只是小镇上读书识字的女子少之又少,故此懂得欣赏的人实在不多。
却没曾想,在京城,一个小小的丫头都能知道这里头是个草书的字。
初见是诚心赞赏她这件小首饰的,“好看,而且不俗。
姑娘你不知道,每回到首饰铺看那些东西,好的咱们买不起,便宜的又俗不可耐,想挑个合意的首饰可真不容易!”
木乔心思一动,在京城读书识字的女子可太多了,就连一般大户人家的丫鬟也不乏文墨通顺之人。
若是能满足这一部分需求,她的银楼是否也能蹊径,走出一条不一样的路子?
“听说太傅从前就在家乡开过银楼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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