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镇上的街道行人并不多,且这几日都是晴天,街道上虽没有泥泞,但臭味尤为浓厚,加之温暖的春风一熏,只叫人睁不开眼。
“呕”
一股臭气冲进鼻腔,强烈刺激胃部蠕动,胃酸上涌,拼命干呕。
奥丁前一会还在感叹美好的自然环境,下一秒却被臭气熏得做呕,前身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实在无法接受这种程度的气味。
“这些该死的粪便,我迟早有一天把它们弄到田里去,统统化作养料永世不得超生
呕
扛不住了,快走快走”
砰
众人一路疾行闯进教堂,关上大门之后背靠大门胸膛剧烈起伏,奥丁狠狠的深呼吸了几口气才平稳下来,长时间的憋气就连他这个青铜骑士都受不了。
呼吸平稳后,视线环视教堂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几排摆放着整齐的长椅,在最前方垒起一步台阶,齐胸的方桌竖立在上。
整个教堂的布置很简洁,也透露出一丝简陋。
两三名七八岁孩童坐在椅子上,老牧师正在教他们识字。
着突然闯进来的奥丁男爵,老牧师倍感惊讶。
“咳咳,领主大人突然光临,有失远迎”
几个小屁孩也学着装模作样的鞠躬行礼。
“呵呵,本领主巡视小镇,正巧路过教堂就顺便进来,没打扰到你们吧。”
奥丁用力的挤出一个熟稔的笑容。
“男爵大人能亲自光临鄙人陋舍,是我的荣幸,又怎么打扰。”
牧师呵呵一笑,挥挥手让几个孩童离开。
奥丁坦然的坐在老牧师的对面,直视着对方,三个贴身仆从则站在其身后五步远的地方。
“我成为巨石镇领主也有一段时间了,基本上对小镇有所了解,可我始终有一个疑问,您作为镇上唯一拥有魔法力量的光明神殿牧师,我想知道您因为什么一直留在巨石镇可别告诉我因为这座破教堂。”
老牧师作为拥有特殊力量的自由民,在他的发展领地大计中属于一个不稳定的因子,尤其是在收集信仰方面,在镇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后,一座光明教堂会分走一部分信仰之力。
所以,这样人要么彻底拉拢为已用,要么找借口除掉,不然等积累起了一批信徒就不好下手了。
“原因不知道我被光明神殿抛弃,算不算理由”
老牧师自嘲的一笑,眼神飘忽,缓缓将自己的经历道来。
“我从十五岁进入光明学院进修光系魔法,到二十五岁才堪堪进阶初级魔法师,魔法也没学会几个,导师说我心不诚,对光明神的信仰不够坚定,就打发我到这个偏远的教堂来当牧师。
说是要磨练我的信仰,呵这一磨练,就是四十年光阴,光明神殿也由盛转衰,龟缩一隅,而我,却早已被光明神遗忘,连一封召回信都没有
我从信仰变成了恨,我恨导师,我恨神殿,我恨光明神是他们毁了我一生。”
和蔼的老牧师表情变得癫狂,平静的目光充满恨意,死死地盯住奥丁,宛若疯魔。
“后来,我才发现,信仰跟魔法没有一点关系,哪怕我唾弃光明神,毁掉雕像,我也仍然能够释放光系魔法,还能继续冥想修炼。
于是我懂了,我没能成功不是我不够诚心,而是魔法资质太差,是不是很可笑”
老牧师坦然的一笑,又变回了原本和蔼的老爷爷模样。
“我想通了,就这样过完一生也挺好,平平淡淡,而且这里还有需要我的镇民,我的治疗术他们用得上
这个回答,你满意吗。”
听完老牧师的一席话,从小受牧师教导的莉丝女仆震惊的捂住嘴巴,她没想到平日里对她们和蔼可亲的牧师爷爷,有如此坎坷的一生。
老牧师一番彻底的交待同样也出乎奥丁的意料之外。
“男爵大人不必惊讶,据我了解,光明神迹早已不显,神殿势力也龟缩一隅,与巨石镇相隔甚远。
神殿既然将我遗忘,我乐得在巨石镇养老,当然,如果领主大人觉得我还有那么一点得上的地方,尽管吩咐就是。”
尽管奥丁还没有说明自己的来意,但老牧师已经猜到了一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新元历2166年,我所在的十七区被评为联邦最差地区。居高不下的失业率。逐步飙升的失踪人口。天价悬赏犯层出不穷。人们说,执法者是这个星球上最危险的职业。而我,不幸成为了执法者。...
在地球的平行位面,一千万被众神挑选出的人类,成为了众神大陆的玩家。他们拥有把众神大陆所获得的一切带回地球的权力。地球,迎来了一场因众神玩家而起的阶级变革。但是,他们不知道,在此之前,有一千位神选玩家...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年过28岁,还不是虚岁,进宫13年从没睡过康熙一次,穿成这么一个老答应,琳琅觉得自己可以跳过宫斗,直接进入养老环节了本文已开启防盗,比例40,跳着看的姑娘们得等上一天了,麻烦大家了onnos买足一半章数...
前世,宋粲然被老公闺蜜活活剜心,才明白自己是蠢死的。重生一世,她要提升智商,好好学习。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我欺也。她手捧小金人,脚踹小白花,风生水起,渣渣什么的滚粗,别妨碍本学霸...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