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锋过去牵住他的手,打开门,扶着他走出去。
山上知道李清雪实际住处的人很少,程锋算是其中一个。
只能说亏他今天喝醉以后是被自己现了,不然得在外面过一夜。
竹林的石板路有些湿滑,平时路过这里的时候都要万般小心,李清雪喝醉后注意力有些不大集中,忽然脚下一滑。
“小心。”
程锋一把扶住他。
“算了,我背你吧。”
程锋弯下腰示意他上来。
“这样是不是有些不太好?”
李清雪摇了摇头拒绝。
“没关系,就当还回来了,以前你也背过我不是吗?”
程锋把他背起来继续朝前走,“以前我上初中的时候,你背着我回家的那个晚上。
那个时候我就对你有好感了,所以,我喜欢你跟那个什么灵魂共融根本就没关系好吗?你看,我喜欢你确实比你喜欢我还要早呢。”
有一种说法是,喜欢一个人,会觉得他身上的气味很好闻。
李清雪很爱干净,也不会喷什么香水,身上明明没有什么味道,顶多有一点洗水的香味。
可是程锋就是觉得当跟他贴得很近的时候,那种若有若无的气息很让自己着迷。
“你是不是觉得前段时间我突然跟你提分手,有点莫名其妙,有点无理取闹是吧?我也觉得,其实我本来就是这么别扭的一个人。
我跟你去告白也不是因为我有多勇敢,而是因为,我确认了你也喜欢我,绝对不会被拒绝才会行动。
这是让我安心的筹码。
你很优秀,你身边的人也很优秀。
没有这个筹码根本轮不到我,但是如果你真的喜欢过什么人,这枚筹码好像就没那么重要了……”
“你……真的很好……”
李清雪忽然搂紧他的脖子,贴在他耳边有些笨拙道,“不要看轻自己。”
李清雪住的地方到了,他把李清雪放在床上,看了看四周。
他现自己原来住的房间还在,打开一看,里面的布置也都是原来的样子,跟外面一样打扫得很干净,没有一丝灰尘,游戏机什么的也还在,好像随时等着他回来。
是不是该走了?程锋回头看了看躺在床上的李清雪。
算了,还是再照顾照顾他吧,万一吐了怎么办?程锋心想,他走过去,解开李清雪身上的衣服扣子想要给他换身衣服再让他睡。
李清雪全程一动不动的配合着他,乖得很。
如果他没醉,此刻怕不是已经压上来了。
程锋:“……”
“你说你醒了以后会不会因为断片忘了今天的记忆?”
程锋伸手抚上那张俊美的脸凝视着他。
李清雪的眼睛依旧有些茫然的看着他,仿佛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他把手伸进自己亲手挽起的长,另一只手揽住李清雪的腰吻了下去。
就亲一下,只是亲一下没什么,反正他醒了以后又不会记得。
亲完以后,程锋闭起眼睛,胡乱解着李清雪身上的衣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这是人类和古神族之间的战争,追溯到太古,延伸至未来,贯穿历史长河,谱写史诗。古神们带着破碎的世界入侵现实。亘古的隐秘神话揭露真相。升华者在时空的间隙穿梭,往返两界。现实与超凡,刀与剑,血与火。当末日降临,古神从长眠里苏醒。大幕渐起我的父亲曾因调查某位神明的复活而失踪,至今生死未卜。我很慌,但不完全慌。因为那个被复活的神明,就是我。...
法师无意间流落蓝星,蓝星的智慧生命无法通过意志撬动暗物质从而影响现实,法师失去施法能力。为了恢复施法能力,法师只好掏出各种黑科技来获取资源,元宇宙脑机融合生物计算机给蓝星的科技带来了巨大的改变。注纯黑科技文,绝对有你没看过的脑洞!...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三十年前,安欣患了一种怪病,她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成为了冷冻人,并且大胆的捐出了自己的六个卵宝宝。三十年后,她终于苏醒,还意外得到灵泉空间,安欣回家继承了祖业。就在她决定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时候,六个儿子找上门...
重生的姚瑞雪依旧成了某人的血库,如此,她决定在孙家踩她血上位之前,抢先抱住大腿不被其用,好以报仇虐渣,却不想大腿太粗,不如攻其心直上位。某团长,抱什么大腿,快到我怀里来...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