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明喻得到的是一道嘲讽似的冷笑:“很久不见了,明喻。
今天我好像在公司看到你了?你什么时候开始来公司的?”
这声音清爽干净,在尾音处微微下底,让明喻不由自主地感到了一丝熟悉。
但是他还没开口,忽然便听对方又道:“上次我已经和你说清楚了,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了,我对你没有任何那方面的意思,请·你·自·重,知道吗?”
故意加重的四个字,让明喻的心中陡然酸涩起来。
明喻清楚地知道这并不是属于他的情绪,也不是属于他的记忆,但是他感受着那份沉甸甸的心情,却也忍不住地喉间微涩。
你竟然还对这个人抱有执念?
正想着,又听到电话那边的人这样说道:“明喻,你以后别来纠缠我。
我很忙,不像你一样每天那么空闲,这是我给你打的最后一通电话,以后你也别给我打电话了,我……”
“请您等一下,”
对方这种直白的伤害的话语让明喻勾起唇角,露出一抹冰冷的笑容:“这位先生,在您继续说话之前能告诉我……您到底是谁吗?”
“……”
不过片刻,电话里便传来了被挂断的嘟嘟声。
不用回拨过去明喻也知道,对方肯定是已经把自己拉黑了。
不过拉黑也没关系,就算成肃不拉黑,他也会主动将对方拉黑的。
是的,在成肃开始说第二句话的时候明喻已经知道,这个人就是成肃。
也不怪他没有第一时间认出对方的身份,实在是原主给成肃的备注实在是太奇怪了!
——“亲爱的”
。
上辈子明喻养了一条威(dai)武(meng)神(mai)勇(chun)的哈士奇,他给哈士奇取的名字也叫做“亲爱的”
。
如今突然看到“亲爱的”
打了电话过来,明喻的脑中下意识地便出现了一个哈喇着舌头、蠢到不行的狗脸,哪儿能想到电话那端竟然会是成肃。
虽然这通电话是个意外,明喻本身根本没有与成肃多接触的意思,更不用提纠缠。
但是他同时也明白了,那股属于原主的执念一直都深藏在他的心底,久久没有消散。
原主的执念是什么呢?
——我要让你一辈子都记住明喻这个名字!
想到这,明喻淡笑着翘起唇角,低声呢喃道:“放心,我一定会让他永远记住你。”
仿佛是在回应明喻的话,刚刚心中的那种苦涩感渐渐减弱,很快明喻便将这件事抛到脑后又开始认真地阅读起电子杂志来。
明天就要结束假期了,他的时间可不像成肃一样充沛,得抓紧时间啊。
而在缪斯第41层的某个单独休息室里,一个帅气英俊的男人恼羞成怒地将手机甩到了地上,所幸地上都铺满了柔软的地毯,他的手机才能幸免于彻底粉碎的结局。
“我是谁?呵呵,这是你的新手段吗?你最好记住你的话!
永远别想起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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