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镇的秀才还是那般坐着,只是手上拿着一把细剑。
细剑剑身宽两指,长三尺有余,剑面有一条放血的凹槽。
剑柄扁平,模样像戒尺。
不对,就是戒尺。
“原来,你随身带的,是一把剑!”
周世豪眼中闪过一丝异色。
他再无法保持刚才的淡定。
天明的剑,很快。
比闵昌的追风还要快。
这一剑,够惊艳,惊艳到连他都没瞧出来是怎么动作的。
一百多人在手,周世豪不认为事情在控制之外。
但是,天明手中的剑,有资格跟他谈。
“你到底想要什么?”
周世豪沉声道。
天明手腕轻抖,甩干净剑身上的血。
他将目光从那颗脑袋上移开,盯着周世豪。
“我说过,我是来讲故事的,当然,顺带杀人!”
他这一剑,雷厉风行。
众人大气不敢出,不上,也不退。
就这么任由天明碎碎念。
“我五岁时,认识了一个小孩,他叫刘大宝,跟我住同一个巷子。
我爹走的时候,他找上门用石头扔我,说我是小瘸子,没人疼。
我没哭,冲上去跟他打,可惜身子弱,打不过,倒是他哭着回了家。
后来,石头变成了菜饭,他特意从家里偷的,被他爹现,屁股抽出了花。”
说到这,天明嘴角露出一抹幸福的笑意。
“有一年,我肺疾严重,躺在床上下不来,刘大宝走街串巷,哭着给我找药。
可哪是什么药,都是大人糊弄小孩的吃食,有蜜饯,有盆儿糕,治不了病,但是甜。
等我能下地了,便领着他挨家挨户去感谢邻里,回来后,他让我教他写字,教他说话,说要做读书人。
于是我用我爹的剑,打磨半年,做成了现在的戒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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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之前戒尺不是用来杀人的,是用来教刘大宝写字。
哦,对了,张平就是被我用这把尺剑杀死的,他功夫不到家,比鸡还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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