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是他放弃了攻击,飞身追上灰袍魔族。
弥谦砍不到人,凭速度还是追得上人的。
灰袍魔族一惊,在弥谦的手离他后脖颈只剩一寸距离时,翻手召出一把骨刀,反手向后捅去。
灰袍魔族本想逼退弥谦,毕竟他不擅长近战,却没想到弥谦反而笑了。
他不仅丝毫不在意,反而还上前一步,主动让骨刀刺入腹部。
同时弥谦的手硬生生刺入了灰袍魔族的胸膛,直冲心脏而去。
灰袍魔族呕出一口血,猛然向后退了一大步,避免了那只刺入胸膛的手捏碎他的心脏。
但弥谦显然已经达到目的。
他捂住腹部流血不止的伤口,冲着灰袍魔族一笑,笑容里带着血气:“谢了。”
灰袍魔族在生死关头游走一遍,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就见弥谦毫不留恋,转便走,向着上空激战的三人奔去。
黑色兜帽魔族在一旁虎视眈眈,敛星重新向手里的五毒鞭灌入魔气,见洛慕清不接话,便挑了挑眉,自顾自道:“魔界有一方血池,是上古魔神死后的血液所化,魔气浓郁到即使是魔族,一沾都得被腐蚀得露出白骨,待上一时半刻,便能连渣都不剩。
吞噬刚觉醒天赋时,本座便将他请了过来。”
“而你应当知道,对于吞噬而言,所有的灵力,魔气,甚至是妖气,怨气,都能成为他助长修为的养料。
而上古魔神的血里,蕴含的魔气浓郁得近乎实质,是吞噬最好的养料,简直就像是为他而生。
不愧是百年一见的罕见天赋,吞噬很快就复刻了他第一个天赋——恢复。”
他微笑道:“你见过浑身上下白森森,一丝血肉不挂,却还能因为剧痛而微微颤抖的的白骨吗?吞噬从血池里被捞上来的时候,就是这副模样。
可惜他的恢复速度太快,这样的模样只能持续两刻钟左右,他便又能重新生出一身新鲜的血肉。”
他真心实意地赞叹道:“真是个杰作。”
敛星残忍地将血淋淋的曾经摊在洛慕清面前,满意地看见他本就血色稀薄的脸色更加苍白。
他道:“你知道这样的日子他过了多久吗?”
一百年。
直到弥谦以常人所不能及的速度冲到出窍期,直到腐蚀速度再也跟不上恢复速度,弥谦才能在暗无天日的血池里安静保持人形。
字字如刀戳进洛慕清的心肺,他仿佛再也忍受不了,明枫剑爆出前所未有的耀眼光芒,那一剑遽然朝着敛星斩去,竟是压上了大半灵力的一击!
敛星也收起了从容,面色微变地抬鞭抵挡,却不料身形一滞,护体魔气黯淡一瞬。
弥谦瞳色转为鲜红,对准敛星发动了凝滞。
正是那一刻,鸿如剑从敛星背后穿透而出,死死钉住了敛星,明枫剑随后而至,以劈山斩海的剑势撞上魔鞭,随后又气势不减地斩在了敛星身上!
弥谦面色铁青,看起来快吐了:“我真的服了,你不恶心我恶心,操。”
可敛星不愧是化神中期,即便如此,他也只是重伤未死,仍然是那副笑模样,丝毫不介意被骂得狗血淋头。
弥谦抽出鸿如,飞到洛慕清身边,抬手扶住他后背,源源不断地向洛慕清体内输送灵力,另一边反手向试图侧边偷袭的黑色兜帽魔族斩去,逼得他不得不放弃偷袭。
洛慕清体内灵力的消耗速度堪称恐怖,就这么一会已经不到四成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余志乾就算穷死,饿死,被贬为庶民,我也绝不当皇帝...
纪荷是江家保姆的女儿,溜须拍马的本事一流给江家大少爷背包写作业,大少爷飙车的时候她望风,大少爷进警局她敢装家长捞人离开江家去留学的那天,纪荷直起了自己的背挥挥手把江大少爷和其他的一切都丢下了...
自从江影帝搬了家,离奇的事情就发生了。他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在别的地方醒过来。第一次是在隔壁小区的垃圾箱旁边,身着花裤衩的江然一脸茫然的看着对他拍照的路人,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直到早起的买菜大妈捏了捏他...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