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13章(第2页)

可是矛盾的是,瀬玖发现自己很喜欢白大少这张脸和身材,也就是深刻自卑的他不可抗拒地被白大少身上超越了阶级的美好所吸引,但是对此他也有合理的解释:他认为自己是因为稀罕白小姐而对和她长的八分相似的哥哥产生了爱屋及乌的错觉。

就这样瀬玖成了白大少的跟班,和白家的少爷享受着同等受教育的权利。

一颗悸动的少年心悄然发育着。

白旭梅少年时代锋芒毕露,天纵奇才,他可以说是也不差人,也不差钱。

吃粗粮做粗人长大的瀬玖从来没服侍过这么金贵矫情的主,开始时很吃了些苦。

白大少的洁癖与生俱来,而瀬玖之所以叫瀬玖是因为他小时候身上生过癞,生活习惯不好,生活也容不得他习惯好,白大少令人将他全身上下用铁抹布洗秃三层皮,将死皮彻底磨掉才放他进自己的院子,然后指甲脚指甲全都不许藏污纳垢,连肛门包皮也要尽量干净才能进他的屋子。

白大少还是个严苛的主子,他告诉瀬玖,你一把年纪了大字不识一筐,必须好好珍惜这个学习的机会,如果一年时间还赶不上进度的话就不要学了,简直是丢他白旭梅的脸。

于是瀬玖在求学的前两年就不曾睡过任何一个饱觉,起五更爬半夜,在读书学武伺爷之外还要恶补基础知识,此后一生,瀬玖都保持了这个少眠的习惯。

他脸上因此还得了个标志性的黑眼圈。

白大少还是个难伺候的主子。

他院子里的使唤丫头和小厮都是很精致的人物,大丫头人袭,二丫头雯晴都是伶俐美貌的顶级丫头,瀬玖开始连白大少的鞋都不许舔,可是他冷眼旁观,记在心里,渐渐地掌握了白大少的生活作息和陋习,也被允许参与伺候了。

瀬玖讷于言敏于行,往往主子一挑眼他就知道该干什么,慢慢地因为使起来称心,瀬玖就成了白旭梅的贴身小厮。

连人袭和雯晴都对他另眼相看,心想,如果不能成为通房丫头配给这个人也不算委屈,眉来眼去的,瀬玖一概不放在心上。

人往高处走,他心里想着白家的大小姐,这等庸脂俗粉不在话下。

而白家小姐,渐渐地和这个年纪相仿的救命恩人有了接触,也对这个一脸严肃沉默的少年有好感,英雄莫问出处,她觉得瀬玖身上有几分市井英雄的味道,将来肯定不是池中物。

这本就是一场失足引发的惨案,而白启梅似乎是要将失足进行到底了。

在学业方面瀬玖心里瘪了口气,有压力就有动力,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在文方面他虽然照白大少差了很远,但是对兵书却有着独到的见解,纸上谈兵的本事已经很不错了,而在武功方面,他也不能同根骨奇佳的三少爷比,但是一般三五个成年大汉也不是他的对手。

众人都恭维白大少说他调教出一个好仆人,白大少风轻云淡地瞥一眼垂首伺立的瀬玖说:“是他自己的造化。”

就是这个高高再上的态度!

就是这个高高在上的脸蛋!

每次瀬玖都压抑着把他那高傲表情破坏掉的欲望,而默默垂下头。

白旭梅十六岁的时候决定游学长安,于是告别家人,千里走单骑,走的时候连一片云彩都没有带走,何况是仆人。

瀬玖于是被留在家里继续学习和工作。

没有了白旭梅高人一等与生俱来的傲气压制,瀬玖的优秀逐渐显现出来了,他已经渐渐成长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好后生。

从前嘲笑他的同侪们也不敢造次了,因为心里都认定他是福伯之后下一人总管的有力竞选者。

可是高看他的不只下人而已,连白家的少爷也对他多有倚重,虽然里面多少有打狗看主人的意思,白大少的人不在,可是他在白家的余威还在,他的人自然还是不能看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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