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爸真是一点也不畏惧盗贼。”
加尔摩挲下巴,对格雷说,“我们把它偷走怎么样?我喜欢它的纹路。”
“你又在逗我发笑?”
格雷说,“如果我们触碰了双翼,我老爸会把你和我全部砸进土里去,他能做到。”
“我相信他能做到。”
加尔的眼睛在鹰眼之后缓缓眯起,“开个玩笑,我可是猎手。
别吃树皮糖了朋友,它的味道太臭了!”
“你不觉得这个味道很迷人吗?”
格雷大口嚼了嚼,“我超喜欢!”
“像大葱。”
加尔往一边靠了靠,“我讨厌大葱,如果博格吃了大葱,我绝对不会让他上床。”
“算了,小鬼。”
格雷吐了个翠绿色的泡泡,“你总是这么说,结果不论他到底吃没吃大葱你们都会在一张床上。
我老爸很吃惊,曾经的博格因为触碰甚至揍过国王。”
“嘿。”
加尔转过头,“这我可从来没有听博格提起过!
小国王对他做了什么?伦道夫的屁股随时都在等着国王去摸,他找博格干什么?”
“你知道,”
格雷一言难尽地划了划手,“弗斯家族总是比较……喜欢精灵。
传说老国王还很痴迷博格的母亲,阿瑟曾经很痴迷博格的脸蛋,可是博格是男的,并且是个很讨厌被触碰的男人。
他在阿瑟抚摸他铠甲的时候,把阿瑟扔了出去,就在广场上,让王室颜面扫地。
伦道夫讨厌博格可不是没有原因。”
“随他便。”
加尔说,“博格现在只有我能摸。”
“当然,你们是伴侣。”
格雷说,“但如果我们真的要去圣弗斯的话,我告诉你兄弟,你最好留点心。
阿瑟和罗珊娜是最佳盟友,如果他开口,罗珊娜会想尽办法做到……包括把博格送到他的床上。”
“最佳盟友。”
加尔说,“他们早已是对方的最近强敌,贪婪会让他们分崩离析,蛇人仅仅是个开端。”
“实际我有个主意。”
格雷踌躇着咳嗽一声,“……我们把圣弗斯的蛇人带走怎么样?我和上次的蛇人成为了朋友,最近我们一直有相互通信,他们盛赞了矮人的能力,世界上这么慧眼识珠的人可不多!
鼠人买卖兴起后矮人被挤出了劳务市场,我们得到的夸奖正在被取代,所以朋友的赞美对我显得非常重要。
当然我明白不好办,可我们是抓魔王的队伍!
而且我……”
格雷滔滔不绝。
加尔感动地拥抱了他,用力拍了拍,格雷“噗”
地吐出个超大泡泡,被呛得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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