绾绾以为是眉生要替她再换一家客栈,便柔声说,“玛特他们,估计不会再来了,所以继续住在这里,应该无妨……”
眉生却缓缓摇头,“不,这一次,我不会再留下你一个人。
就算会累得你辛苦一些,我也要让你跟我在一起。”
绾绾眸子里迸发一丝火花,“眉生,你真的肯带我同去?”
眉生点头微笑,碧色的眸子里漾满温柔,“是。
要做好准备,可能会很多艰难。”
绾绾忍不住握住了眉生的手,“只要有你,我什么都不怕!”
眉生望住绾绾,深深点头,“这也正是,我想说的话。”
朝阳柔光里,整个世界都是一片软金之色。
开明抬起眸子望着沐浴着一身阳光的眉生与绾绾,不由得黯然别过脸去。
这个世界上,又有什么样的妖魔鬼怪,能比得上一个人潜藏着的心魔?
纵然他并不想,可是那心魔却能够找准他最脆弱的间隙,击垮他所有的心防,让他堕入自相矛盾的迷惘之中……
当朝阳终于换做了艳丽的金色,眉生拥着绾绾上马,一行三人向天山脚下奔去。
马儿出了市集便四蹄腾空地急速而行。
眉生指尖点住绾绾眉间,轻声说,“小睡片刻吧……”
绾绾只觉得迎面风起云来,神智却已经坠入了梦境,无法看清眼前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久,眉生才轻轻吐声,“绾绾,醒来了……”
绾绾睁开眼,忍不住一声惊叹,“眉生,这里是——”
眉生微笑,“便已在天山之中。
这座雪峰名为‘博格达峰’,在游牧人的语言里,便是‘圣山’、‘灵山’之意。
据说,这里是最接近上天的地方。”
绾绾惊讶,抬头向天,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几种颜色:纯净清透的天空之蓝、玉树琼林的雪峰之白、状如宝塔的云杉之葱翠、耀目阳光的灼灼之金。
绾绾已经全然不知该用何样的语言来形容此时的心境,眉生握着绾绾的手静静一笑,不用言语,两人此时的心却已相通。
---
“大首领,我们发现了一件奇异之事……”
一个披着玄黑大氅的黑鹰帮众走上前来叉手施礼道。
眉生挑眉,“何事?”
那汉子说,“我们在山壁之中发现了一个山洞,洞中竟有人身鱼尾的岩画……”
眉生一震,“快带我去!”
眉生身形疾向前去,手指却紧紧绕著绾绾,带着她一同前行。
绾绾心底暗自一暖,纵然冰天雪地,却也再不觉得山风寒凉了。
沿着山壁前行不远,向阳的方向便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洞口。
走入其中,山洞上下约有二十尺高,又深又阔,竟像是一间巨大的厅堂。
黑衣汉子引着眉生来到靠向洞壁内侧的一处隐蔽之处。
因了山石的嶙峋,那幅画恰好被藏在一块突出的石角之下,如果不是极为细心地搜寻,极是难以发现。
绾绾跟着眉生探头望去——青灰色的山壁之上,果然用着赭红色的颜料涂抹着一个人身鱼尾的男子形象。
面容清美,长发过腰。
虽然构图简单,线条相对粗糙,但是青灰色的岩壁恰似碧海青天,赭红的颜料便像是温热的血肉,一对眼睛更似用了青金石而显得绿意莹莹,倒是真真将鲛人的形象气质勾勒到了十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余志乾就算穷死,饿死,被贬为庶民,我也绝不当皇帝...
纪荷是江家保姆的女儿,溜须拍马的本事一流给江家大少爷背包写作业,大少爷飙车的时候她望风,大少爷进警局她敢装家长捞人离开江家去留学的那天,纪荷直起了自己的背挥挥手把江大少爷和其他的一切都丢下了...
自从江影帝搬了家,离奇的事情就发生了。他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在别的地方醒过来。第一次是在隔壁小区的垃圾箱旁边,身着花裤衩的江然一脸茫然的看着对他拍照的路人,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直到早起的买菜大妈捏了捏他...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