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华对风炎的印象算不得好,毕竟是跟在太子身边的人。
当日听到风炎跟他弟弟所遭遇的事情,虽觉得可怜,却没过多关注。
而且这人一直低着头,也没注意到他的长相,彼时突然正视,居然有些意外。
他没想到,这人长得还挺好看,身量颀长,眉清目秀的。
所以当他走过来的时候,春华竟然显得有些局促起来。
他努力抬高了头,生怕被太子府的人比下去。
与自己不同的是,余宁的表情看起来跟平时却没什么两样。
风炎显然见过余宁,与其寒暄了几句便将目光移到了自己这里,“见过凌小公子。”
春华没有姓氏,他自小被凌霄煜捡回来,所以外面的人都称他一声凌小公子。
风炎微微弓身,对着春华便是一个十分周正的大礼,“还不曾谢过小公子当日的恩情,说来惭愧。”
春华连忙摆手,顿时有些受宠若惊,“我不过是奉命行事而已,是我主子的功劳,你别谢我。”
“而且,我就是主子身边的一个小侍卫,你叫我春华就好。”
风炎眯着眼睛笑了笑,也不跟他客气,“那好。”
他四下里看看,“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来。”
介于风炎的态度,原本不待见这人的春华立刻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他们跟着人,拐过那些弯弯绕绕的暗巷,最终来到了一户农家小院中。
第7章:我扮你妻
自从上次被凌霄煜派人救了之后,风炎便一直在此处落脚,等着凌霄煜的命令。
小院子虽然破旧,但收拾的却很干净。
风炎知道他们来的目的,因此很快便说了自己查到的事。
蒋绍天此人,虽然残忍好杀且没有人性,但却有个十分特殊的癖好,他非常喜欢收留落难夫妻加以照顾。
因此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入内宅查探,扮成夫妻最方便。
风炎自荐道:“我骨架小,可以扮成女子协助余统领。”
春华听了,连忙兴奋地抬眼问道:“那我呢?我扮成什么?”
“你留下。”
余宁说。
春华一听这话当下就不乐意了,“为什么?不是说好带我来做任务的?怎么就把我留下了?”
一旁的风炎见苗头不对,立刻上前想要息事宁人,“小凌公子稍安勿躁,此次任务关健在于里应外合,外面的人至关重要,得随时注意风向。”
春华听了那句‘至关重要’,将信将疑收了心。
可转瞬又想到余宁要跟风炎一起出任务,而且还是扮成夫妻,便还是不太高兴。
他这个人,向来不会留有心事,于是直言道:“男扮女装而已,又没什么难的,他能扮,我也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