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舜不可思议地看着我,顿了顿,才大吼一声:“啊——”
赵舜嘴里吼着,一手握住了那刺在他身体里的剑刃往外一拉——红红的血珠从他手上滴落,然后立刻就有一道血箭从他的身体里喷了出来!
沈千月被沈千钧打倒在一边,现在终于爬了起来,伏在沈千钧身上大喊着:“哥——哥——”
沈千钧被我刺伤的伤口仍在汩汩地往外涌着血,沈千月慌乱地用手捂着那伤口,不多时身上脸上都沾了红红的血花。
我抓稳了手里的剑,狠狠往回抽。
赵舜捂着伤口站稳了,又一掌朝我打了过来——我直剑迎面刺了上去,剑锋穿透了他的手掌,钉进了他的胸口!
赵舜终于倒了下去,两只眼睛仍直直地盯着屋顶。
我转回身,看到沈千月正在手忙脚乱地从衣服上撕下布条来缠在沈千钧的伤口上。
沈千钧挨赵舜那一掌挨得似乎不轻,躺在那里,嘴角不住地有血往外涌。
我远远地看着,怎么都不愿意上前帮忙。
那边沈千月给他缠好了伤口,他突然支撑着坐起来,一字一句地说:“千月,杀了那个人!”
沈千月慌乱地摇头:“哥你别乱动——别动——”
说着两手抵住了沈千钧心口,给他输内力过去。
沈千钧挣扎着推开沈千月的手:“别管我,快,快,杀了那小子!”
沈千月回头看我,满脸的犹疑:“哥,你不是说咱们的仇人是赵舜么?为什么——”
沈千钧怒吼:“因为他是赵舜的爪牙!”
哼,我终于领教了什么叫贼喊抓贼。
帮着赵舜筹划古墓那件事的是他,帮着赵舜令那些人失去神志的人是他,现在他居然还有脸说我是赵舜的爪牙?
——要不是沈千月就在这里,我真想一剑杀了他!
但是沈千月已经站了起来,一脚踢起落在身边的长剑,剑尖稳稳地对准了我,厉声质问:“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帮赵舜,为什么要伤我哥?你不说清楚,我就一剑杀了你!”
我冲他笑一笑,手里的剑也对准了他。
痛快打一场,我求之不得!
我迈开步子,慢慢走向他。
他那双清明的眼睛始终在看着我,但我知道现在的我在他眼中,只不过是一个对手,一个等着他来打败的人。
他的剑放着寒光,而我几乎能听到手中的剑在声声低鸣。
仿佛它们已经迫不及待的要见血。
我平手,划出“秋风”
的起手势,蓄势待发。
沈千月倒提着剑朝我拱了拱手,跟着一反手,剑尖直刺我的右手——
我一剑斜砍下去,荡开了他的剑,顺势砍向他的肋下。
他斜身闪开,收剑,再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