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6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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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不是大意轻敌,他是不得不去;我不是志在必得,我是非去不可。

卒说得对,我的父母夫君都在那儿。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卒,我的爹爹,甚至是你的族人。

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爹爹,我的名字当真由此得来,是吗?

许多年后,老百姓口中仍流传着这一场惨烈战役是何等的血色漫天,又是何等的回天转地。

其中,有一段关于我的传说特别惹人喜爱,我见犹怜:

人们都说那红衣姑娘是个狐媚子,别看称不上绝色,竟牵动武林第一世家的三公子为她只身闯敌营、当朝皇子殿下欲将城池拱手相让、探花郎奔袭于千军万马单骑护送,更绝的是,她媚惑天生,使得敌首放下屠刀,自刎于阵前。

卒此举天下皆惊,我也惊恐地瞪大了双眼。

摄心术竟然成功了!

悲愤何止出诗人,简直是出了一双仙人眼嘛。

事情是这样的呃,莲花公子带我冲到卒面前,他说久闻卒的武功卓绝,欲和他比划几招。

卒没耐心在战场上论剑,但莲花公子口才了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拖延他、混淆他、分散他,将战线拉到了一个足够我施展摄心术的时间——

欧阳胸前衣襟的血像花一样红得凄厉,我心如刀割,左手握住他的手,右手握住青姑的手,愤恨莫名,胸腔热得厉害,眼中喷出火来,血气勃发直冲顶门……结果就稀里糊涂地……成了。

用欧阳的话说,这叫鬼使神差,但我认为这是天助我也。

想必卒做了鬼也不瞑目,别说他了,换了我也咽不下这口气。

这也太窝囊点了吧,就好比英雄踌躇满志地走在做大事的路上,失足掉进了村童捕捉果子狸的陷阱里,摔断了脖子。

天生一个仙人洞!

我觉得我真是了不起,连欧阳也深以为然,首次认可我是奇货可居,值得他们大动干戈地去民间查访。

“卒之克星啊,石榴,你是我们的福将,荒诞却好用。”

太受用了这也,我心百味杂陈膨胀不已。

拥有绝世之功的卒就这么死在我脚边了,这一天下奇观为我的“狐媚惑主”

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我对此耿耿于怀,坊间将我视为“狐媚子”

完全是丑化,但欧阳安慰我,是因为他们没见过长成我这样的仙子,这等见识短浅的愚昧小民,不理也罢。

我见他说得很有道理,遂欣然接受,连阿白计划一纸诏书封我为“镇国夫人”

也谢却了。

还是说回那场战争吧,卒一死,敌军傻眼了,但他们不是省油的灯,主帅死了还有副帅和各路大将,呆了一下就组织了如潮水般的进攻。

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中,莲花公子拉扯着我爹娘,欧阳和我互相搀扶着,踉踉跄跄抱头鼠窜,终于逃了回来。

好在阿白更不是省油的灯,处置军机有奇谋,谈笑伏兵,高唱凯歌——事实上那一战打了三天,极之血腥,尸横遍野,暴虐嚣叫。

十日后满城仍是血气飘散,亡灵夜夜哭泣,战死的军魂再也回不了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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