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依靠自身的力量调用世界的元素来使用魔法,术士们挖掘血脉中潜藏的力量,德鲁伊、巡林客和萨满等可以借助大地和自然的力量,而牧师们则是借助他们所信仰的神的力量来使用神术。
就像许多魔法一样,相当一部分神术也可以被制作成卷轴、封印进诸如徽章和戒指之类的魔法器具中,甚至干脆做成瓶装的药剂等等,以此供并未真正掌握它们的其他人士使用,摆在李维眼前的这两个就是这样的。
又聊了几句之后,李维也得知对方将暂时在这个村子休整一下,接着他们将会向附近的西格玛教派发送信号,呼唤援军,然后再一起返回。
而且应该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因为人类和高等精灵的领地就是挨在一起的。
只不过这个不算远,是对他们来说的,对李维来说,最近的西格玛教派足足有十几里地,难不成为了2名2阶部队,他要翻山越岭,去自己完全不了解的陌生地域吗?
这么看来,那两个2阶的招募名额暂时也没有那么吸引人了。
而且他却觉得事情未必这么简单就结束,虽然不知道乱石高地到底有多少豺狼人,但如果连2阶的豺狼人蛮兵都能查看出来有那个什么狂化的技能,那实力更强的豺狼人督军,乃至于霍格自己呢?
答案几乎是毋庸置疑的啊!
随着对这个游戏了解的越多,他就越发感觉这些原住民的狡诈,来看起来傻了吧唧的狗头人都能给自己设置致命的陷阱,其他原住民总不至于比它们更傻吧?
就在李维打算去一趟酒馆,先招募一些部下,再探探乱石高地的时候,恰好有几名装备十分精良的高等精灵出现,陪在他们身边的则赫然是当初接待自己的那个笑眯眯的老头,也就是枫叶村的村长。
他们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两名剑士拖着的那具豺狼人的尸体。
一名背后披着披风,看起来地位就非比寻常的俊美高等精灵,稍微打量了一下牧师之后,当即忍不住问了起来:“你们是来自于西格玛教会的人类?你们为什么要拖着这具散发着恶臭的野兽的尸体?”
西格玛牧师考虑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以诚相待:“大人,我们的学者推测乱石高地的豺狼人有可能和狂狼兄弟会取得了联系,我们需要带回一具尸体,好做进一步的检查。”
高等精灵流露出了十分明显的意外,接着他伸手握住了腰侧的剑柄:“连你们人类也察觉到了这点吗?看起来的确不能继续让那头名为霍格的野兽活下去了。”
西格玛牧师连同不远处的李维都是一愣,因为这名高等精灵用的是“也”
,这说明他们也察觉到了异样,甚至很可能要更早!
看了一眼李维之后,高等精灵朝西格玛牧师挥了挥手:“乱石高地的豺狼人是我们高等精灵的责任,我们正在考虑颁发大规模的通缉令,所以你也没有必要留着这具腐臭的尸体了。”
任谁都看得出来,他对于这具豺狼人的尸体十分排斥,似乎不单单是因为对方身上的臭味,更在于它出现在了属于高等精灵的村子里。
虽然也听到了不少信息,但西格玛牧师最终还是决定坚持自己的意见:“十分抱歉给您带来了困扰,但这是一位学者的遗愿,而且我想它能更好的向我们教派内部的其他人士展示情况。”
“遗愿吗?哼,也罢,那就随你了。”
高等精灵这次倒是没有再坚持,但他随即话音一转:“不过我想你们或许不必那么着急,因为我们高等精灵会率先解决这个小问题的!”
轻轻朝李维点了点头之后,高等精灵一振披风,转身就走,显然没有任何和李维攀谈的意思。
西格玛牧师也没怎么在意,他似乎早对高等精灵的态度有所预估了,甚至这幅态度在高等精灵中都已经算得上是非常客气了。
李维耸了耸肩,他就更没在意了,至少人家临走前还朝自己点头示意了不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路人甲目露怜悯之色真可怜,年纪轻轻就得了白内障。我的视角有三百六十度路人乙神色惋惜真可惜,长得这么帅却眼神儿不好。我能看到一公里以外路人丙摇了摇头,扔下几块硬币离开了。...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
秦正凡无意中救了一位老人,却没想到他是镇守他们星球的修灵者,是已经不过问天凤星世俗之事数百年之久的最高掌权者。只因天凤星灵气稀薄浑浊,传送门又毁坏,老人只能老死天凤星,无法返回宗门所在的遥远星球。秦正凡继承了老人的衣钵。就这样一个即将毕业,走上大学老师岗位的博士生,成了一名早已经被时代遗忘了五百年的星球最高长官,过起了低调的都市装逼生活。本书群号776809636...
穿越空间1v1发财致富爽文清醒女主占清月穿越了,一睁眼就在逃荒路上,娘被欺凌了,爹也昏倒了。没吃没喝,她忍,一家人被极品亲戚磋磨虐待,她忍无可忍!她手撕尖酸祖母,脚踹恶毒祖父,带着千亿囤货空间逃荒。占清月从此手握万两黄金,百亩粮囤。不巧她的秘密被病娇首辅公子看到。宋毅云笑容邪肆,步步欺近你嫁给我,否则,我把秘密说出去。占清月两眼放光还有这好事?...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重生成为狼头佣兵团的少团长,日后被主角萧炎斩于尺下的小反派。穆力暗暗发誓,他不仅要逆天改命,还要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地为所欲为,建立一番功业。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早已不知道德为何物的穆力抽出了手中长剑,优雅地擦去血沫,惺惺作态地问道。而回应他的,只有身后那一片荒凉白骨。ps主角性格曹贼,有点不择手段,底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