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扭,真他妈别扭。
金皓晨攥紧双拳,他长这么大就从没这样说过话。
还要叫他研,什么衰名啊!
可总不能叫他小研吧,他可比自己大啊!
叫研研?阿研?更恶!
乞丐感激地低下头,眼角有了湿意,身子不由自主地轻颤。
金皓晨见他没有半点反应,一怒之下拉起他的手大步向前走。
乞丐差点被他拉倒,好容易跟上他的节奏后,妥协地任由他带着默默往前走。
夕阳染红湖泊,蔓蔓青草擦过裤管,倔强的男孩紧紧拉着一个瘦弱的身影,掌心相贴的温度让人义无反顾地跟随他的脚步。
这画面很熟悉,在许多年前也曾经有过这样一个男孩,披一身晚霞的艳红,默默领着他走在安静的小河边。
天边有大片的云彩,红得像着了火一般。
他扯扯男孩的手臂,指着奇形怪状的红云问他像什么。
男孩被染红的脸上有温馨的笑容,将他搂进怀里,软软的唇瓣一开一合,耐心地向他解释那些形状各异的红云。
大的是张妈套的花棉被,左边那一片是小研的旧书包,最小的那块是什么,你知道吗?
什么?他问。
是我老爸的酒瓶子。
男孩笑得更开,他也跟着笑,在夕阳下。
乞丐的鼻头酸起来了,却没有停下脚步。
金皓晨将他带回家,两个人谁都没有再提起那些伤痕的事。
一切仿佛又回到原来的模式,金皓晨还是上课,上网两点一线。
乞丐仍然负责家里的卫生,像个尽职的男保姆。
乞丐在胖子的店里正式上了班,每天忙得不亦乐乎,胖子店里的服务员都很喜欢这个手脚勤快又面相很好的小伙子,就是可惜了他是个哑巴。
金皓晨的朋友来家里聚会时,乞丐负责端茶倒水,李威指着乞丐的鼻子问,“这家伙你哪请来的,我说你小子请保姆也找个女的啊,男的长得再好看有屁用啊!”
金皓晨懒得搭理他,陈思倒是多看了乞丐几眼。
第二天李威抱着肚子跑到金皓晨面前诉苦,“我昨天回去拉了一天,是不是那小饭馆的菜不干净啊,下次别去了。”
金皓晨纳闷,“不会啊!
我没什么事啊,他们几个也没说拉。”
李威破口大骂,“妈的,我怎么点子那么背。”
金皓晨深思片刻,恍然大悟,抱着肚子大笑起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