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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深深知道,要是愿意当卧底,立下大功,将来进特别罪案组的的路会容易许多,时间也会缩短些。
只要能够进特别罪案组,她什么事情都愿意做。
无论前面有什么危险,她也会毫不犹豫地飞奔过去。
「回长官,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相信不会有很多人认得我。
要是有人认出我来,我会否认。
同时我相信,卧底会拥有另一个身份,我的名字不会再是白小绿,那是我最好的掩护。
我认为我可以胜任,希望长官考虑我。
」她渴望的眼睛直视陆大脸。
陆大脸扬了扬两道白眉说:
「你还不知道我要派你做什么。
」
她的确没想到,陆大脸是要她去当一个赌鬼歌女。
她更没想到,她要登场的地方是莉莉丝夜总会。
他们给了她一个新的身份。
她现在是王珍妮,一个名字普通的二十二岁歌女,出身卑微,嗜赌又颓废,生活一片苍白。
她用王珍妮的的身份住在租来的简陋小公寓里。
那幢干巴巴的二十层高紫色公寓就在莉莉丝附近,方便她上班。
为了配合王珍妮的身份,她烫了一头长卷发,染成红色,每天抹上浓妆,穿得妖妖娆娆,戴上廉价首饰和名贵金表,看起来像个小妓女。
她完全知道怎样扮演这个角色,怎样演活这些颓废的女孩。
她在莉莉丝见到的,都是这些女孩。
她一直担心会有人认出她来。
这种担心后来证明是多余的。
莉莉丝已经物是人非。
莉莉丝几年前易手,名字没变,重新装潢,格调高级了许多,是男人找乐子的地方。
守门的印度人已经换成两个金发碧眼的俄罗斯人。
那块霓虹招牌更大更亮,红色丝绒地毯从外面的台阶一直伸展到那道熟悉的弧形楼梯上。
没想到,多年以后的这一天,她重又踏上那道大理石楼梯。
不一样的,是她长大了,她脚上穿的不是她从故乡穿出来的那双白色丁带鞋,而是一双银色尖头高跟鞋。
她左手手里抓住一个黑色珠片包包,右手的手指夹着一根点了的香烟,缓缓走上二楼舞池。
无论这个地方怎么改变,空气里始终荡着那种欢乐地狱的味道,糜烂如故,就像一瓶换了高级包装的廉价酒精,骨子里还是一样的。
她第一晚唱的是丁丁的首本名曲,也是她那天踏进莉莉丝听到的第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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