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李莫愁这里已经来来回回走了五波人了,这些人还大多是同李莫愁一起比过武的。
人确实是有点儿贱性在身上,就例如那个叫苏赫巴兽的人,沈知忧对他可谓是记忆深刻。
在这蒙古同李莫愁比过武的人不说上千,但百八十人还是有的。
他们中不乏有人被李莫愁不小心打残,可唯独这个苏赫巴兽是个奇葩。
他前几日与李莫愁比武的时候被折断了一只手。
这个看着人高马大的汉子竟鼻涕横流,当场哭晕了过去。
如今苏赫巴兽的手才恢复一些,他便作死去猎鹰。
关键是他还把雄鹰给带到了害他出大糗的李莫愁面前来,就如同是有受虐倾向一般。
不止苏赫巴兽,其余人也是这样。
他们一个个平日里看着不显山露水的,实际上皆对李莫愁抱有觊觎之心。
最让沈知忧意外的还当属蒙哥!
蒙哥和李莫愁其实并没有什么交集,而且他孩子都有两个了。
可蒙哥竟也去猎了只雄鹰带到了李莫愁面前,当真是不知廉耻得紧。
沈知忧气极。
但别人也仅是对李莫愁表达倾慕而已,并没有想要做什么。
沈知忧也就只能压着心中的烦躁,憋着一口郁气无处发泄。
“李姑娘,可否借一步说话。”
耶律齐一改往日风格,他今日穿了一身庄重又帅气的金丝黑衣。
手上拎着一只被射伤翅膀的雄鹰,耶律齐红着脸期许地看向李莫愁。
李莫愁闻言偷瞥了眼沈知忧,却见沈知忧只是低头认真地烤着牛肉。
从沈知忧的脸上李莫愁看不出任何情绪,仿若一切都与她无关。
确实...她应不应耶律齐,都与沈知忧无关。
这般想着,李莫愁心头莫名一酸。
铁青着脸色点了点头,李莫愁同耶律齐一起向一处人少之地走去。
直到确认二人已经走远,沈知忧这才放下手中被烤焦的牛肉。
她抬眸朝远处只站在一起便觉十分般配的两人看了一眼。
“李姑娘,齐有些话一直未曾对你说。”
“其实齐在第一眼见到姑娘时,便心生欢喜。”
“姑娘是齐见过最优秀的女子。”
“听闻姑娘明日便要回中原了,齐怕有些话不说会抱憾终身。”
“所以齐这才决定把对姑娘的心意表明。”
“不知姑娘是否能给齐一个机会?”
“齐可同姑娘一起回中原,伴随姑娘左右。”
“直到....姑娘也对齐心生欢喜那日为止。”
沈知忧的内力极高,只要她想,这么一点儿距离她完全可以把那边二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