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夜如怪老头所预料的那样忘记了所有,但却在出了毒林后,第一件事还是将怪老头杀了。
因为星芒不喜欢怪老头。
墨夜把怪老头杀了,挖出老头的心脏切成很小块的一点一点喂给星芒吃,怪老头的心脏太大只了星芒吃不下。
之前星芒是蟒蛇的时候还可以把毒林里的那群疯子全部整只的吞下,现在不行了,它太小了。
怪老头虽然没有毒林里的那群疯子滋补,但聊胜于无,怪老头的心脏对星芒来说也勉强算个打牙祭的小东西。
星芒现在只有墨夜一个手指的宽度,细细小小的,刚好可以挂在墨夜手腕上,给墨夜当手饰。
也许怪老头以为墨夜会有去无回,也许怪老头料到了墨夜即便成功从毒林里出来也会忘记所有,但都不重要了。
怪老头算漏了星芒,无论他想怎样,怎样想,都已经不重要了。
墨夜把怪老头的尸扔出谷外,和星芒一起生活在谷内,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墨夜在谷口放了一堆毒虫毒粉,在居住的草屋前后都开垦了一块地。
草屋前的那块,种点毒草,种种蔬菜。
毒草和蔬菜也不必分开,反正吃不死,也就懒得麻烦。
草屋后面那块,墨夜种了很多很香的花,有没有毒不知道,墨夜随便找的。
之所以种那些花,只因为星芒的怪趣味:喜欢用花洗澡。
因为星芒总嫌弃自己身上有那些虫子的臭味。
无所谓,星芒喜欢,墨夜就帮星芒实现。
院子旁边,墨夜挖了处池塘,留给自己沐浴。
星芒偶尔也会和墨夜一起泡一泡,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墨夜亲自从池子里舀一盆水,撒上满满一层的花瓣,让星芒独自享受花瓣浴。
星芒也曾让墨夜将花瓣撒在池塘里面,那样她们可以一起泡。
但墨夜拒绝了,太难清理了。
时间一晃,墨夜和星芒又在谷里生活了三年有余。
一日,风和日丽。
星芒从后院坡上叼来一朵花放在墨夜面前,头指着山谷口方向。
“又想出去买花种?”
墨夜轻易的猜出了星芒的想法。
星芒点头。
虽然距离上次购买新花种才过三个月,墨夜还是答应了。
墨夜将手里的活放下转而去收拾出谷所需要的东西,路过星芒旁边时弯腰伸手,星芒立即心领神会,跃身缠在墨夜手腕上安静的当一个手饰。
墨夜在谷里翻了很久,怪老头的家当这些年已经让墨夜和星芒当的差不多了。
起初墨夜半年才出一次山谷买花种,再买些粮食和其他作物种子,回山谷自给自足。
后来墨夜出谷就只是为了给星芒买新的花种,星芒摧花能力,一流。
星芒爬过的花,基本杜绝了第二次播种的可能。
墨夜把能找到的可以拿去典当的东西都收拾起来,装进包袱里准备拿出去典当。
等一切收拾完毕,天色已晚。
但没关系,从山谷到集市需要翻过两座山,早走晚走墨夜都要带着星芒在野外露宿的——墨夜只有两条腿,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交通工具。
最后在最外面套上一件黑袍将自己与星芒从头到尾隐藏在黑色之下,墨夜这次真的要出门了。
喜欢王灵饲养日记请大家收藏:()王灵饲养日记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