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明镜还是昏迷不醒,沈修宁叫不醒他,只能用幼小的身子把他背到背上。
试了三次都直接摔倒在地上,第四次终于成功背起了宴明镜。
沈修宁大口喘着气,轻声说道:“弟弟不怕,我们去找父王。”
瘦弱较小的身体背着和他体型差不多的弟弟,沈修宁每一步都走的格外辛苦。
周围越来越黑,什么都看不见,还有远远近近奇怪的野兽叫声。
沈修宁咬着牙,背着宴卿鸣摸给往前走去,他不敢停下,更害怕走歪路,只能顺着宴卿鸣指引他的方向一直走。
这一路艰辛异常,摔倒了无数次,又重新站起来背起弟弟继续走。
脚上的鞋磨坏了,裸露在外的稚嫩脚趾被磨出了血和水泡。
沈修宁用匕割破衣服,撕了布条,摸黑包在自己脚上。
宴明镜哼了一声,似乎是要醒过来了。
这让沈修宁有了动力,一边搓他冻得冰凉的手,一边小声唤他的名字。
宴明镜醒来的时候,眼前一片漆黑,吓得哇一声哭了出来。
沈修宁抱着弟弟安慰,有哥哥在宴明镜才慢慢停下了哭泣。
两个小孩依偎在一起取暖,靠在大石头旁边避着寒风休息,直到两个人一起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天蒙蒙亮的时候沈修宁先一步醒了过来,他感觉身体上暖呼呼的。
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沈修宁被眼前的一幕惊的呆立原地。
一群野狼围绕在他们周围,挨在一起依偎着他们为他们取暖。
宴明镜睡得正舒服,一只小脚还翘在野狼背上。
沈修宁一动都不敢动,只敢悄悄试着叫醒熟睡的弟弟。
“狗儿,狗儿!
醒醒!”
宴卿鸣舒服的翻了个身,抱住一匹野狼的尾巴又睡了过去。
沈修宁怕极了,生怕一个不留神惹怒了野狼,他和弟弟就要变成野狼的早餐。
正在沈修宁思考该怎么办的时候,那些野狼像是接收到了什么讯号,全体醒了过来,一匹接着一匹站起身来,有的打哈欠,有的抖着身上灰白色的毛。
宴明镜也醒了,坐起来一脸茫然的瞅着沈修宁,问道:“哥哥,生什么了。”
沈修宁观察着那些野狼的动向,一把抓过宴明镜藏在自己身后。
群狼起床完毕,全都乖乖的坐下,围成一圈看着兄弟俩。
沈修宁握紧了那把匕,小声说道:“弟弟别怕,有哥哥在。”
领头的野狼叫了一声,顺着日出的方向走了几步,又站住回头看着他们。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