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也就比他小个六七岁,他倒是脸皮真厚,岳父岳母还真的喊出口。
但是换个角度思考,这样他的辈分就比向风琛这个心脏大了一倍。
“我去看看小书。”
向风琛起身,整理一下衣服。
沈瘐书的房间在二楼,房间里面摆了很多二次元的动漫人物的周边。
少年睡得很熟,肌肤温柔细腻,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小嘴微微嘟起。
身上的牛奶般的淡淡的甜味,不断勾引着向风琛的理智。
向风琛慢吞吞的伸出骨节分明的手,回想起车里面的场景。
白玉般的触感,让人很是着迷。
叛逆的小孩儿,睡觉也不老实,一会儿就把被子给踢开,白静纤细的腿就这样露了出来。
向风琛吧被子重新给盖好,突然看到了一个摆在桌子上笔记本。
笔记本的款式有些年头了,一打开,就看的一些稚嫩可爱的笔迹。
都是一些沈瘐书以前经历过的事情。
从小学就开始记了下来。
今天跟某个同学吵架了,不开心。
明天被老师表扬了,激动的在本子上画了个小红花。
都是一些琐碎的小事儿,但是让向风琛看的是津津有味。
小时候的沈瘐书真的是个乖宝宝。
向风琛觉得他甚至都能想到小时候那个肉嘟嘟的白玉团子是什么样子的。
自闭症的小钢琴家43
小小的,矮矮的,一戳一个印子的白玉团子,特别是当他软软糯糯的喊你哥哥的时候,真的能给人萌化了。
向风琛觉得那时候的自己还不成熟,还不会控制自己,可能会做出一些伤害小书的事情。
虽说他有些后悔没有参与到沈瘐书的童年,但是如果提前遇到了,自己未必能保护沈瘐书,甚至可能适得其反,反而会伤害了他。
所以,这时候遇见,相爱,可能也是命运的安排吧。
时机未到时,急不得。
时机已到,水到渠成。
缘分的妙不可言可能就在此。
再往下翻看,都是隔着十天半个月记录一次而且字数也比较短,直到翻到一页写的很满的。
那一天刚好是他们俩个第一次在宴会上见面的场景。
【今天,爸爸妈妈带我去了一个宴会,那里没有我的小伙伴,我真的很无聊,但是我听到了一个很美妙的琴声,那是一个大哥哥弹的。
大哥哥很特别,他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东西,我真的很喜欢他。
可惜,后来我就被爸爸妈妈叫走了,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大哥哥。
我问爸爸妈妈,这才知道那个大哥哥的名字叫向风琛。
真好听,就像他弹的琴那样。
我也要努力学琴,将来成为一名像大哥哥一样的钢琴家。
】
向风琛指尖紧紧捏着那张纸,纸张在力的作用下变得微微有些弯曲。
“向风琛……”
他忽然想起沈瘐书那时候喊他的名字,当时他还在疑惑小书是什么时候知道他的名字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