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没说完,她抬手制止,将剑抗在肩头,那三色的双眸在洞穴昏暗的光线下显得很是诡异,“我猜,那光又来了,对吧。
我能感受到它。”
他默默点头,“千梅,你有没有经历过什么特别的事?”
“有啊。”
她肯定道。
“真的。”
他感到好奇,连忙追问她是什么。
她耸耸肩说,他知道的,就是这一路和他经历的。
他张张嘴感到失望,不过也是理所当然,跟踪母亲前,他俩都待在村里,怎会有特别的事。
便继续研究她手里光的剑。
他承认的确好奇这剑的力量,但一想到刚才千梅与山狼战斗时的那股令人不爽的阴风,而自己又站在一堆骸骨上,不禁觉得毛骨悚然。
千梅看出他的想法挑挑眉,“怎么,害怕了,没关系,要试的人又不是你。”
说着将剑举至眼前像刚才对付山狼那样两手握紧集中注意力。
剑很快有了反应,上面的符号开始闪烁。
然而,还没等她做出下一步动作,这把剑就和先前一样出现许多裂纹,三色光芒在裂缝中闪烁。
千梅看看剑又看看他,“夜嘉哥哥,快闪,它好像”
话没说完,剑“嘣!”
一声炸为碎片,化为刺眼的三色光芒迫使他闭上双眼。
他感觉碎片打在身上传来刺痛,连忙双手交叉护住脸。
待耳边没了动静,他睁开眼,见她两手空空呆呆的站在原地,剑已不知所踪。
“看来,它比我想的脆弱。”
她一脸尴尬。
他松口气,看着骸骨堆上其他的剑。
难道它们只能看不能碰,不禁疑惑这些剑究竟有何用。
再看千梅,她眼中的三色光芒已经消失恢复正常。
“难道,只有拿剑的时候才会有变化。”
他口中嘀咕。
想起在黑暗洞穴中看到千梅的场景,那时她并未拿剑,双眸一样光
“原来如此。”
他回过神,见千梅手拿一块散暗淡银光的石头打量着周围的剑似是明白什么。
他走到她面前问她怎么了,手里拿的是啥。
她将手中的石头递给他,“咯,你看看。”
他接过石头感到惊讶,它正是千梅用来击穿岩石的那块两边打磨平整的尖石。
他以为自己早把它扔在半路,为何会在她手里,便问她是在哪儿找到它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