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江乐愿意,它可以从墙角裂开的缝隙中钻出去,吸在这些人的鞋跟衣角,跟着他们回到城市内,再一点点辗转回到寻寻身边。
但江乐不想。
不是不想回去见寻寻,而是不想以这样的状态回去。
寻寻看不见了,它本来该陪着寻寻的。
可是寻寻怕它,它只能躲远一点。
躲远了本来还是能陪寻寻的,可是姓魏的把它骗走了。
结果它现在治眼睛的法子没找到,还被夺走了力量,变成这么虚弱的样子……它没脸回去找寻寻。
【你现在还是这么蠢!
】
同类嘲讽的话语从它的神经元里冒出来,在触须之间撞来撞去,把江乐撞得更气馁了。
它是不是……真的很蠢啊?
寻寻是不是因为它太笨了,才不喜欢它呢?
【喜欢……】
这个词一冒出来,墙角边原本黑乎乎的“小蚯蚓”
忽然就“嘭”
地胀大了一圈,变成了一根粉嫩嫩的“肉肠”
。
只不过这根肠一卷一卷的,很快就把自己卷成了一团乱七八糟的毛线团。
那粉嫩的颜色隐隐还有变深的趋势。
墙外的几个人类脚步已经渐渐走远,触手在原地纠结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没有追出去。
它已经从‘魏天明’那里知道了人类的“喜欢”
是什么样子的了。
——会贴贴,会亲亲,还会缠在一起睡觉觉!
江乐觉得它这个同族真的很奇怪。
明明它早就和寻寻做过这些了,为什么对方还是说它和寻寻不是【喜欢】呢?
就因为它不是人类吗?
可是,可是人类的喜欢就有多厉害吗?
它以前和寻寻在村子里看过丈夫打妻子,看过爹娘卖孩子,还看过挺着大肚子的妇人煮饭扫地做家务,家里男人就在旁边翘着腿睡大觉。
这就是人类的喜欢吗?
它可不会打寻寻,也不会花寻寻的钱,他还能帮寻寻做饭拖地做家务!
那它是不是比其他人类都要更喜欢寻寻了?
一定是的!
触手浑身上下所有的神经元都在肯定这个答案。
至于‘魏天明’告诉它人类只会喜欢人类的话,它更不会信了。
它们九江可从来不是靠人类说话来辨别喜恶的。
同族神经元里记着的那个人类对那些卷住他身体的触手表现出抗拒和讨厌,关它和寻寻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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