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里,能存活下来的人,哪怕刚开始长的都很赏心悦目,时间久了也会变丑显得沧桑。
猛然有个皮肤白净,不胖也不瘦,一看就没吃过什么苦头的年轻男人出现在集市上,再怎么也会引人注意。
但大家也不是傻,这一看就是普通人招惹不起的那类存在,除非有人‘吃了秤砣,铁了心’,非要给自己本就不安稳的生活找点难以消化的麻烦。
李寒清想起自己背包里,好像在末世开始时顺手收了一些护肤品,这玩意他也用不上,送人又容易引起误会,他准备拿出来卖掉。
找了个阴暗无人的角落,从游戏背包里取出一个小箱子,里面装的都是各种色号的口红,虽然他不太懂这些有什么区别,但喜欢化妆的女生见了一定会很喜欢。
随手从路边的观景树上摘下几片大叶子垫在地上,借着身上双肩包的遮掩,李寒清抓了一把口红摆在叶子上,盘腿坐下等待买家将它们带回家。
没过多久,就有人过来问价,其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些是打算买了回去自己用,而有些是准备拿来送人,更有的则是用来讨心上人的欢心。
“一支一百任务点,都是没开封货。”
李寒清抬眼看了来人一眼,二十多岁的年纪,皮肤白皙,面色红润,有这些特征的不用想也知道这就是原剧情女主林春晓。
来曙光幸存者基地这么久,这还是林春晓第一次亲眼看到李寒清这个她心目中的假想情敌,对方长的实在太俊了,又体态修长,让她很难再生厌感。
林春晓都快被自己颜狗的属性给气笑,没见到人之前,她心里可没少各种蝈蝈对方,如今又立马转变了对他的态度,真真是服了。
唇膏口红这种东西,拆封接触空气后,最容易沾染灰尘跟病毒,一般人都会敬而远之,也难得碰上全新包装的。
一百任务点一支,还是全新的末世前能卖上三四百的大牌口红,林春晓很是心动。
再次看了李寒清一眼,林春晓感叹长的好看的人真的能让人心情舒畅,哪怕对方是自己之前并不怎么喜欢的,甚至还有些讨厌。
林春晓蹲下身,将每支口红都拿起来看一遍,确实都是质量好的正品,又仔细看过口红色号,挑挑拣拣最后选了一支颜色淡的日常用,一支颜色深的参加各种重要场合用。
付过同等价位的晶核,林春晓拆开包装,拧开一看颜色特别正,心里更加的满意,她决定以后尽量控制着自己,不让自己莫名其妙的就觉得对方一个顶级强者,会来跟自己抢男人。
要是李寒清知道她现在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绝对会满头黑线,他到底哪里有姐妹感,让对方觉得自己会喜欢上一个男人?
也幸好李寒清他暂时还不知道这些,少了许多烦恼。
有了林春晓打头,后续又有不少年轻女孩子来李寒清这里挑选口红,虽说现在生存环境恶劣了点,但爱美是女人的天性。
在手头还宽裕的情况下,她们情愿少吃口饭,也要拿下让自己气色可以好看点的口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s晚上2点左右更新防盗我奶极品中的战斗机,重男轻女天天想着算计女主一家来补贴她大儿子大孙子。爹娘计算着怎么压榨全家,把堂姐卖了,给儿子送去念书,盖房子,娶媳妇。上头七个姐姐都是扶弟狂魔,叔叔婶婶还...
诶,天上飘过来的那片云,长得好像一个二维码扫一扫叮您已加入群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天下太平一家亲要我做任务没问题,毕竟是收了红包的人。不过最后突然修成了仙,抱歉抱歉,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富家千金莫云霏很郁闷,她不过是离个婚,怎么就变成了古代的农家妞,一个到处都是鸡屎鸭屎的地方,简直让人无法呼吸父亲是酸腐秀才,母亲是包子性格,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周遭又全是极品亲戚,莫云...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主角是柳依儿王博刘思涵的小说名字叫我的绝品老师。故事讲述了柳依儿是一位高三老师。她的闺蜜王妍为了让弟弟王博认真复习,请求柳依儿收留他。虽然柳依儿有未婚夫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但她还是同意了王妍的请求。在与柳依儿同居的这段时间里,王博发现她平日里端庄典雅的形象只是装给学生看的。实际上,她的内心深处埋藏着一颗不甘寂寞的心。尽管柳依儿努力保持外表的清纯,但王博却能感知到她内心的矛盾与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