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与把头低得很低,手扶上后颈,僵停半晌才揉了揉,他又笑了声,低闷发哑,“别自恋了,这么大的事情,肯定不会是因为我。
可能早就准备了,只是没说而已。”
秦笙听得更加不忍。
还没开业的酒吧安静许久。
宋与支了支脑袋,碎发拂过他眉眼,昏暗里看不清眼尾上红没红。
秦笙只听得见他轻声问:“你那个文身店,下午开吗。”
“开,当然开,”
秦笙说完才问,“你问这个干嘛。”
宋与靠到椅背上,笑:“…洗掉吧。”
秦笙停得发僵。
宋与说完话以后就望着天花板和墙的接缝,走神。
其实秦笙真的高估他了,什么情圣,颜狗还差不多。
遇到长得帅的,以前他也会没表情地多看两眼,最初喜欢黎也,也是因为那个夏天站在太阳光下懒洋洋地打哈欠的大狮子长得比他见过的每一个人都好看。
后来……后来好像变得不太一样了,他们一起经历过很久,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深入和根植在骨髓里,发了芽儿,随便什么东西都能勾出一连串的鲜活又刺人的记忆。
记忆里那个人严苛又变态,为了一段谱子逼着他在琴房里反反复复没日没夜地练习,恨得他想扑上去撕开他喉咙,但是累得脱了力,练得昏睡过去,醒来还是那个人,挂着黑眼圈坐在他床边,非得看着他把队里安排的营养餐吃完。
他还没吃完的时候,那个人已经靠在他床尾凳上睡过去了。
那时候宋与才会想起来他刚赶完通宵的通告,比他都累乏。
队里所有人都知道黎也对宋与要求高得变态,但只有宋与自己知道,那个人把他从一个泥浆里滚大的小痞子惯养成快洁癖的性子,他照顾他有多无微不至。
他就是贪心,他知道从前或往后不会再有人对他这么好,所以他贪心他、还妄想独占他。
欲望是吃人的深渊,因为不知满足、永无止境。
宋与轻叹了声,从椅子上下来。
秦笙终于回神:“你你真要洗啊?”
“嗯。”
“不是,文都文五六年了,洗也不急在今天,万一你明天又后悔了那不是白遭罪了吗?”
“不会后悔,”
宋与回头,“我和自己说好时间了。”
“说好什么?”
宋与示意了下秦笙的手机。
秦笙反应过来,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你这暗恋还真是,够理智。”
宋与勾了下唇:“不是理智,是不想惹人厌。”
“嗯?”
“别人的爱人,那样不好。”
“……”
秦笙被宋与说那句话时轻飘飘的语气擦过去,像在心上狠狠剌了一条血口子,疼得他呲牙咧嘴地骂了一句:“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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