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抽屉拿出新买的马克铅笔,两只手不太听使唤,削铅笔这样的小事我没能好好完成。
我倒宁愿我喝多了,也不愿认为这双手失去了往日的敏捷灵活。
天杀的,那我怎么样才能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浴的在白净的素描纸张上勾勒出我的心上人?
放好纸张,一笔一画的画出想象中白婕最美的样子。
可完全不尽人意,笔在走时总会不按脑中所安排的路线前进,画出来的画,和以前的一比较,撕了。
继续画,还是不行。
不知画了多少张,一直画得腰肢酸疼,接着坐在地板上,靠在墙壁,把画板放在膝盖上继续画,不知不觉中,头放在画板上,手抱着膝盖睡着了。
天气太冷,做了一个梦,还是在泥沼里,泥沼外,白婕跟着一个男人走了,而我想拉住她,两条腿根本就动不了,实际上,我两条腿都麻着。
清晨,林魔女醒后,拿着被子盖在我的背上,天气有些冷,原本我就睡得不安稳,被子刚一碰到我就醒了,站起来揉着眼睛,第一个想法就是解释:“昨晚。
昨晚你醉了,我脚也软了,没能送你回家。
我发誓,我没有动到你一根头发。”
林魔女目光落在我的胸口,胸口白色衬衫上有一个脚印,是她的鞋印,我连忙又解释:“我想帮你脱鞋,谁知被你踩了一脚。
不信你看看被子,都脏了是吧?”
这辈子最惹不起的人,林魔女。
她似乎对我的解释没有多少兴趣听,看看满地散落的素描画,莫名其妙的问道:“很爱吗?”
我挠了挠头,干嘛问我这句?“就是没事干画画着玩了。”
“白婕还真在你骨子里,心底生根发芽开花了。
有意思,可惜了,追求白婕的男人,随便挑一个好像都比你高级嘛。”
这死婆娘,什么时候都不忘损人几句才行。
“关你鬼事。”
我进卫生间洗脸刷牙,出来时以为她走了,她竟然还帮我把毛毯和被套拿出来放进一个很大的塑料袋里。
“你这是干嘛?”
我问道。
“难道,善心大发,帮我洗被子?”
“我弄脏的,我会处理。”
“不是。
你别丢了,我自己洗就成了。”
我急忙抢了过来。
“你这么紧张做什么?是,你女友买给你的?还是与她共用过了睡出了感情?”
“是睡出了感情。
这被套,是我上大学第一年,学校发的,也许比不上那些什么真丝貂毛啥的,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给我吧,我自己洗吧。”
这被套跟着我大学四年,后来与牡丹同居,还是习惯睡这张被套,睡到哪带到哪,哪怕哪天我成了流浪汉,我依然会带着这被套。
习惯是一种解释不出来的感情,就像牡丹对我来说,从恋人每天在一起演变成生活中的一种习惯,突然戒掉,就像戒吃饭,让你全身无力无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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