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宁愿跪的人是我,不是他。
想到这点,我真恨不得没生在这世上。
那位戴着珠宝项链的美女看来心情很不好,手撑着额头,喝了不少酒。
终于,她要走了。
我要跟住她。
我今晚要抢她,酒真是个壮胆的好东西。
我从吧椅跳下,刚才给我纸条的保安同僚又塞了一张纸条给我,还是那娟秀的字:真的不愿意赏脸?同一位之前给你纸条的美女。
哼。
美女。
老子早已经厌恶了美女。
美女就像色彩斑斓的毒蛇,美女都是有毒的。
拿着纸条刷刷撕掉,保安同僚惊愕的看着我,我拍了拍他肩膀:“你千万别告诉这个写纸条的女人我是这里的保安,不然人家失望。”
要是那位写这张纸条的美女知道我只是‘天堂之门’的一个小保安,你觉得她会约我吗?我穿着保安制服戴着大灰帽威风凛凛在‘天堂之门’站了那么多天,又有哪位女士看过我一眼?
跟着那位珠光宝气的女郎出了夜总会,她却不走大街,而是进了一条小巷,真是天助我也。
狭窄的小巷里漆黑一片,一个人都没有,冷冷清清的。
昏暗的路灯照耀出的影子,又斜又长,阴森恐怖。
我一脚高一脚低的走着,满眼睛的东西都晃来晃去。
千万不能在这个时候醉倒啊。
前面的这个女郎长发披肩,身材婀娜,腿长腰细屁股圆,穿着一双血红色的高跟鞋,走路屁股一扭一扭,静夜里甚至可以听到远处传来‘哥登哥登’的脚步声。
我的酒立刻醒了大半,使劲一甩头,把残余的昏沉一扫而光,抖擞起精神来。
我想我真是一个狼,我加快脚步,当然,虽然快了,我还是尽量不出声音,蹑手蹑脚,以防被前面的那女郎发现。
当我离她不远的时候,我又放慢了速度,用和她相同的匀速率前进。
幸好她的脚步声很大,盖过了我的心跳和喘气声音。
我开始尝试从各个角度观察那个姑娘。
先是从右面探头看她的脸,很漂亮的一张脸,在昏暗路灯的映射下略微泛红,披肩长发盖住了她的左边。
接着观察的是胸部,她的胸部很大,很吸引人,有种伸手过去一摸的看不见的誘惑,那对大胸不停上下起伏,显然喘气很快,很紧张,也许是走夜路害怕,也可能发现有我在跟踪。
作案的地点是很重要的,首先附近不能有人,那样的话她一喊我就会被抓,其次要黑,否则被她认出我的样子我就只有两条路:要么杀人灭口要么跑。
但,杀人是被枪毙的,想到枪毙,我颤抖了一下,听说国内很多个省都取消了枪决改用安乐死,不知道我省有没有取消了枪决。
可是如果被捉到,一死了之那倒好,公判大会画个叉站在汽车上,我父亲不活活气死也要气到瘫痪。
不过,想到被两万块钱羞辱的父亲,我毅然做出了一定要抢的决定。
作案手段当然也很重要。
我可以先一拳打晕她,然后抢钱包抢项链抢首饰?要不拿着一条什么东西勒她,把她勒晕,不过如果操作不当,那就是两条命的事情了。
想法太多,只能跟着她,不幸的是这条路越走越亮,我的胆子随之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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