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的!”
沈烨上手抓住桃酥碟,背着包裹,起身道,“边关苦寒,晚上抱着它们睡,以解本将军的相思之苦。”
心底清楚这些行为过于痴汉,像个神经病一样,不敢看许随的反应,沈烨拎着东西闷头往外冲。
得赶紧跑,免得被太师要回去。
那道挺拔修长的身影跟个猴子一样窜走,火急火燎的,跟背后有鬼在追一样。
许随垂眼,眉眼含着疏冷,平静地摩挲着手腕上血迹干涸的牙印。
“……憨货。”
将军赶赴边疆,一场宴会必不可少,至少表面功夫要做到。
可太后和皇帝在这事上难得一心,强烈要求一切从简,先把沈烨送走再说。
于是宴会直接摆到城口,一杯酒相送。
沈烨披着猩红披风,一身简便盔甲,腰间挎着一柄银亮长剑。
他挺身站在马下,骨节分明的手攥紧缰绳,双肩宽阔,腰细腿长,身材比例极好。
平常懒散的人突然亮出锐气,像是出鞘的宝剑,衬得容貌愈俊美无俦。
小皇帝面无表情地站在沈烨的面前,拿起一杯酒:“敬将军远行。”
沈烨手里的酒还没喝下去,小皇帝已经闷头一饮而尽,话都懒得多说一句,转身就走。
“……”
沈烨翻了个白眼。
太后穿的比平时威严了些,她上前拿起一杯酒,看到沈烨意气风的模样,嘴角不禁泄出一丝笑意。
“将军好风采。”
沈烨表情一僵。
这几天被许随借着各种理由磋磨了一遍,现在沈烨一听到“太后”
两个字就犯怵。
现在罪魁祸站在面前,沈烨头皮都绷紧了,谨慎地往后退了一步。
“太后。”
他表情冷淡地行礼。
太后看着他疏离的举止,嘴角笑意渐消,语气放缓:“将军为何不凑近些?哀家是什么妖魔鬼怪,让你忌惮至此。”
“还是不了。”
沈烨似笑非笑,“臣杀气太重,冲着太后就不好了。”
太后语气微冷:“将军,上前来。”
这完全是一个命令,众目睽睽之下,沈烨再狂妄也不能直言拒绝。
沈烨正想上前,眼前突然闪过许随那张阴郁骇人的脸。
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想守清白的执念还是占了上风,沈烨踏出去的那步硬是停住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