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尸堆成山,连绵不绝。
脚下随处可见断臂残腿,腥臭的血积成血泊,掉出来的内脏组成烂泥池,一脚踩进去,直埋到膝盖。
厮杀了一天一夜,玉琅精疲力尽,手腕挥剑时都在颤,人类终究有体力极限,不适合持久战。
沈烨身为厉鬼,只要有怨气就不会感觉疲惫,情况要比玉琅好很多,但也是血污泥泞,狼狈不堪。
一人一鬼满身污血,泡在“烂泥池”
里应付前仆后继的冤鬼。
恶臭熏得人嗅觉失灵,脚下黏糊糊的触感十分恶心,玉琅脚下打滑,呲溜滑进烂泥池,在脖子埋进去之前,沈烨就先把他捞了出来。
“谢谢。”
玉琅甩开身上的内脏,被恶心得脸色煞白。
“快杀完了。”
沈烨往前爬,双臂推开挤过来的腐烂器官,“那只鬼想用这些喽啰消耗我们。”
玉琅艰难跟上,气喘不匀:“他成功了。”
一座城的人尸怨魂,一天一夜的厮杀,让玉琅手脚无力,眼前黑,随时都能晕倒。
沈烨回头,嫌弃而吝啬地瞥了他一眼,有种不情不愿的感觉,好像守财奴要大出血的肉痛表情。
这什么眼神?玉琅不明所以。
沈烨从怀里掏出最后一团生机,冷冰冰道:“给。”
见玉琅愣神不收,沈烨心里微松,立马要收回去:“不要就……”
“谁说我不要?”
玉琅面无表情地抢过来,放到鼻下狂吸,“这么珍贵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要。”
不想看自己辛辛苦苦找的续命药被玉琅糟蹋,沈烨闷头往前爬,把人抛在身后。
生机能吊活死人的命,更能延年益寿,一个疲惫无力的毛病分分钟就治好。
玉琅跟吃了十全大补丸一样,瞬间精力充沛,面色红润,很快就追上了沈烨。
“你是个心地善良的好鬼,怪不得你的伴侣那么疼你。”
玉琅赞不绝口,“虽然人鬼殊途,但你是厉鬼,他是活死人,也算门当户对。”
沈烨忽视“心地善良”
这种恶心词,光听进去一个“门当户对”
。
他微微颔,矜持道:“说的不错。”
他,和许随,门当户对!
攀爬半个小时,沈烨先行登顶,他单膝跪在尸山之巅,眼神射向远方某道身影,脸色逐渐阴沉。
玉琅脚踩着一个尸体的头,手抓着另一个尸体的腿,身手灵活地攀上尸山顶峰。
他站在沈烨身后,也看到了那道身影。
百年前死去的沈氏人,他遥遥站在尸山的尽头,站在城池的中央,穿着一身沾血的雪白长袍,气质脱俗,手中捏着一柄扇子,面如冠玉,眉宇俊朗,正面带微笑地看着两人。
玉琅神色冰冷:“这就是领域主人?”
“出来了。”
骨骼咔嚓轻响,沈烨僵硬地站起身,他不敢掉以轻心,立刻现出死前残虐的原形,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刻在身上,让他暴虐又凶戾。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