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烨捉住他还在抖的手,揉了揉:“乖,醒醒。”
“老婆……抱一抱。”
许随缩在沈烨怀里,单薄双肩神经质的颤动,指尖胡乱扣着沈烨的手,抓出痕迹。
沈烨就胡乱套了个裤子,他掀开被子钻进被窝,宽阔的肩背轻易地笼罩住许随。
他把下巴磕在许随的颈窝里,嗅着他身上的气味,手掌有力地抚摸他的脊背:“行了,你都累的说不出话,该歇歇了。”
说完,他擦了擦许随的脸。
青年脸色苍白如纸,像一碰就碎的玻璃,他粗糙的手心一抹,留下一片红。
许随很困,感觉自己整个人像荡在云间的孩童,飘飘然找不到回家的路在哪儿。
一个吻落在他的脸上。
许随恍惚看去,对上一双温柔明亮的眼睛,沈烨对他咧嘴笑了笑:“饿不饿?我给你做饭?”
许随眼珠转了转,找回丢失许久的神智,皱眉道:“你?”
沈烨认真道:“我做饭挺好吃的。”
“呵。”
许随先是怀疑了一下,转念想起撒旦活了那么久不至于连饭都不会做,半信半疑,“好,你去做。”
沈烨又和他腻歪了一会儿,确定许随缓过来之后才出门。
不过一小时,烤兔肉和野果端上了餐桌。
许随瘫在床上没法动,手软脚软,沈烨把人打横抱起,他坐餐桌前,让许随坐在自己腿上吃。
许随软绵绵倒进他怀里,他身上只裹着一条长巾,两条赤裸纤细的小腿垂着。
靠着妻子坚硬宽阔的怀抱,许随尝试去摸刀叉,抖得捏不住,险些被划了手。
沈烨抢过刀叉,干脆切好喂他。
咬了一口,许随平静无波地咀嚼着。
难吃至极。
“好吃吗?”
沈烨略有些期待地问,难得矜持地等夸。
“还行,是熟的。”
许随对吃食没什么要求,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他让沈烨再喂他,“再来两口。”
沈烨等不到他的崇拜和夸赞,有些不满,把兔肉切成小块一点点喂给他。
许随脱力到手都抬不起来,吃着就感觉自己累了,他恹恹耷着眼皮:“今天都是你出力,你累不累?”
从太阳正中午一直到半夜,他能不晕,全靠神父这具还算健康的身体撑着。
沈烨出力最多,又是耗体力和学习怎么合格强迫又不真把他弄死的那一方。
佣兵身材精壮,薄薄的肌肉覆盖在身上,体力比神父好太多,他咬了口兔肉,含混道:“我不累。”
“如果你是女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