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王!
孩儿已十八岁了,已经偷偷去过丰城多次,并没有人能认出孩儿面目。”
单于看着他那张与其母相似的俊美容颜,不由一叹。
这个小儿子除了长相不象他们突厥人外,才智性情都比那个大皇子要高出许多,实在是他最好的传承人。
可是突厥有一条传统,单于讲究血统纯正,大皇子显然在这方面有天然的优势,这孩子的处境就尴尬了许多。
见单于神情犹豫,法麦上前一步,跪下道:“父王,都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孩儿愿意前往,护送货物安全入境后,孩儿还想去别国走走看看!”
单于问道:“为何突然有这种想法?”
法麦道:“我希望咱们突厥象建业国一样国富民强,也想咱们冬天族人能吃饱饭,而不用去边境冒险丢命。
所以我想四处走走,长长见识,说不定能找到强国之道!”
单于有些动容,他何尝不想突厥富强,可是他们祖祖辈辈在这片贫瘠的土地,种不出多少粮食,一到冬天,仿佛世界把他们的族人遗弃,多少饿死的尸体掩埋在雪山之下!
他们不象中原大陆气候宜人,四季分明,富饶的土地里,种什么都能长出什么!
他年轻的时候,也想着改变,可是却无力改变,一直找不到方法。
也许,聪明的法麦能找到方法,他想道。
“好吧,法麦,你是好孩子,知道咱们突厥的苦难,愿意去就跟着去吧!
我给你安排两个护卫,路上注意安全。
货物送回后,你可以休息几天,去各国转转,为了咱们的族人能过上好日子,出去找找好办法!”
法麦高兴的冲单于跪下致谢。
他从小就是跟着汉人母亲学习一些汉人的知识,后来大了点,又和大皇子跟着国师学一些突厥的知识。
大皇子一身蛮力,头脑简单,最爱的是打架比斗,或者去猎野狼。
幸好他母亲从建业国带来了很多的书籍,他抽时间,也会广泛涉猎。
他虽然体力上不如大哥,但是他的脑子比大哥要好。
他喜欢读书,长到十四、五岁的时候,他也偷偷带着护卫,跟着边民到丰城去玩。
因为他长相就是汉人的样子,没人觉的异常,再加上他母亲还教他汉话,所以在经常去丰城玩,也没被人现异常。
老单于给庆王写了回信,派人飞鸽传书,他定了两处接货的地点,一处在丰城外二十里地的一个荒芜人烟的沙漠地带;一处在叶城郊外的不显眼的小客栈。
这两处地方,都是距离突厥边境最近的地方,而且还是都是平时安防比较脆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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