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忘机没有问为什么城中居民不弃城离走。
他们都明白,如果一个地方的人世代扎根于此,是很难让他们离开的。
只有十之五六的人短命,似乎还可以忍受一下,说不定自己就是那另外的十之四五。
而且,生在这种穷乡僻野,离了家乡,多半就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了。
路上除了枯草乱石,还有不易觉察的沟壑。
蓝忘机目光一直留意着魏无羡的脚下,魏无羡边走边道:“她们说,这边的人很少去义城,里面的人除了送货出来,也很少离开。
这几年几乎没见到人影。
这条路已经荒废了好几年没人走了。
果然难走。”
蓝忘机:“还有呢。”
魏无羡:“还有什么?”
蓝忘机道:“你给了她们何物?”
魏无羡道:“哦。
你说那个?是胭脂。”
他在清河的时候,向打听行路岭的那名江湖郎中假道士买过一小盒胭脂,一直带在身上。
魏无羡道:“向人家打听事情总得给点答谢。
我本来要给银子,把人吓坏了,不敢收。
看她们很喜欢那个胭脂的香味,好像从没用过这种东西,就送出去了。”
顿了顿,他又道:“含光君,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
那盒胭脂是不算好。
但现在我又不比从前,整天身上带一堆花花草草钗钗环环到处送姑娘。
真没别的能送的了,有总比没有强。”
像是被唤醒了什么很不愉快的回忆,蓝忘机眉尖一抽,慢慢扭过了头。
沿这条难行的道路前行,杂草渐渐稀少,朝两旁收拢爬回,路面也逐渐开阔。
雾气却越来越浓。
左手臂收拢成拳时,一座破败的城门出现在长路的尽头。
城头的角楼缺瓦少漆,掉了一个角,异常破败难看。
城墙上尽是不知何人乱画的涂鸦。
城门的红色几乎褪成了白色,门钉一颗一颗锈得黑,两扇门虚掩着,仿佛刚被人推开一条缝,溜了进去。
还没进去,就让人感觉,这必然是个群魔乱舞的鬼地方。
魏无羡沿路走来时,一直在四下打量,到了城门前,评价道:“风水真差。”
蓝忘机缓缓点头:“山穷水恶。”
这座义城,四面都是高山峭壁,山体严重向中央倾斜,呈压倒迫胁之势,仿佛随时会塌下来。
四面八方都被这样黑魆魆的庞大山岩包围着,在惨惨的白雾里,比妖魔鬼怪还妖魔鬼怪。
光是站在这里就让人胸口闷心口慌透不过气,有一股强烈的威胁感。
自古以来就有“人杰地灵”
之说,反过来的说法也是有的。
某些地方由于地势和所处位置,风水恶劣,天然的一股霉气萦绕,居住在此地的人容易短命夭折,诸事不顺。
若是祖祖辈辈都扎根于此,更是霉到了骨子里。
而且经常滋生异象,生尸变、厉鬼回魂等事件的可能是别地的好几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s晚上2点左右更新防盗我奶极品中的战斗机,重男轻女天天想着算计女主一家来补贴她大儿子大孙子。爹娘计算着怎么压榨全家,把堂姐卖了,给儿子送去念书,盖房子,娶媳妇。上头七个姐姐都是扶弟狂魔,叔叔婶婶还...
诶,天上飘过来的那片云,长得好像一个二维码扫一扫叮您已加入群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天下太平一家亲要我做任务没问题,毕竟是收了红包的人。不过最后突然修成了仙,抱歉抱歉,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富家千金莫云霏很郁闷,她不过是离个婚,怎么就变成了古代的农家妞,一个到处都是鸡屎鸭屎的地方,简直让人无法呼吸父亲是酸腐秀才,母亲是包子性格,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周遭又全是极品亲戚,莫云...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主角是柳依儿王博刘思涵的小说名字叫我的绝品老师。故事讲述了柳依儿是一位高三老师。她的闺蜜王妍为了让弟弟王博认真复习,请求柳依儿收留他。虽然柳依儿有未婚夫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但她还是同意了王妍的请求。在与柳依儿同居的这段时间里,王博发现她平日里端庄典雅的形象只是装给学生看的。实际上,她的内心深处埋藏着一颗不甘寂寞的心。尽管柳依儿努力保持外表的清纯,但王博却能感知到她内心的矛盾与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