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元终坐不住了,从怀里摸出包和天下来问他:
“抽吗?”
那是标价一千四一包的烟,以前余光风光时介绍给阮元的牌子,那个时候北京很难买到湖南产的这类高档烟,余光从客户那得了几条,丢了条给他。
那个时候两个人还是无话不说、好得就差穿一条裤子的兄弟。
可现在,一切都变了。
他是囚徒、是从首富之位跌落的罪犯,而他仍是名门望族,京中排得上号的贵公子。
他是他妻子的前夫,而他是他前妻的现任。
两人尴尬的身份造成了后来两人老死不相往来的结果。
余光瞅了眼那烟,摇了摇头,“不用,戒了!”
阮元听他简练的回复也不勉强,抽出一支往唇齿间一夹,随后拿了支镶了绿宝的火机点燃了烟头。
余光将它全套动作尽收眼底,面上毫无表情,可心里却已思绪万千,他面前曾经最要好的兄弟还真把两人年少轻狂时立下的誓完成的完美无缺。
当年他们说“这辈子要一起装酷,享受最极致的人生。”
香烟在阮元的指间忽明忽灭,燃烧中形成的淡淡青烟把余光的所有思绪拉回到当年……
那个时候他只是努力考上北京的大学的穷学生,而阮元则是从小在首都长大的公子哥,两个身份背景差了十万八千里的男人竟然被分配到了一间寝室,虽然阮元住寝室的时间不多,但两人却是实打实的上下铺关系。
那个时候的友谊很单纯,我敬你是条汉子,喜欢你的睿智与果断,欣赏你的领导能力,和你在一起可以一起撒野、一起喝酒、抽烟加泡妞你就是我兄弟。
阮元就是被余光身上那种又痞又果断又光芒四射的魅力所吸引。
即使余光只是来自小城市,但他也心甘情愿跟着他把他当成是最好的朋友。
余光大三那年,家里老母得了绝症,亲哥又在外打工,他不得不休学回家照顾老母,尽最后的孝道,等他再回到学校,干脆直接辍学了。
当时改革开放初现成效,正赶上社会经济加速发展前的一波好时机,余光辍学也是想和他哥余满一起单干,对他来说读书不过就是为了改善家里经济的一条捷径而已,只要结果一致,过程无所谓。
那个时候,阮元借了四万给他,那个时候四万元简直就是笔巨款,不过余光和他哥争气,靠着七拼八凑的十万元还真把生意做了起来。
从十来平的一间供销社到上万平的大商场,他们没有落下过任何一次大时代。
也是余光眼光独到、决策英明,原本小小的公司竟然在短短几年内做成了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大集团,甚至在香港回归后成为了最先几批在港上市的国内企业之一。
这之间的每一次永美发生的大事件,阮元都是见证人、参与人,因为阮元很早就入股了余光的永美,是他陪着他一步步登上巅峰,目睹了他所有的辉煌。
年少轻狂的岁月,他们曾同样因为打败了众多对手后在拉斯维加斯开着加长林肯喝着一瓶几十万的香槟。
可以说美女,豪宅,豪车从来没有在他们之前的人生中缺失过。
然而这种光辉岁月,这种热血青春,这种执手共进的友情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味了?他和他心里都很清楚。
那是阮元第一次带着李可儿见了余光的那刻开始,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开始悄然无声地断裂起来。
同样不落俗套,这又是一段他爱她,而她却爱他的戏码。
而其中的他她他换成了阮元、李可儿和余光。
第一次见可儿是在余光向母校捐赠一座图书馆的奠基典礼前。
可儿也是他们的学妹,只是在读。
仪式开始前的半小时,阮元还吵吵嚷嚷要余光帮自己出谋划策,说自己遇到了心中的女神,让余光看看。
那是个初秋的午后,高大的梧桐映射下斑驳的光影。
校园的街角,长发白裙的纯真少女邂逅了意气风发的青年才俊,只一眼,她就芳心暗许。
李可儿可以说是对余光一见钟情。
起初余光对于可儿的示好仍有抗拒,他不是不顾及阮元的感受,知道他喜欢她,视她如珍宝,他更不能坦荡荡接受她明着暗着投来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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