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来,庄寻那个倔驴是准备答应了?当真是使人意外,是因为他长子那件事,迫不得已吧?庄同此子貌似聪明伶俐,其实却是个蠢货。”
沈泉四十三岁,满脸的刀疤,显得狰狞恐怖,却有着一双连少年人,都不能与之相比的明亮眼神。
此时高坐在观校台宝座之上,看着下方校场中千余雷龙帮众,在晨曦中演练刀法。
千余人俱是刀光闪耀,吼声如雷。
沈泉面上浮起了满意之色,眼中却微透哂意。
“再然后呢?以庄寻的性情,应该还另有所求可对?”
他身旁别无他人,只有一位褐衣男子。
不是雷龙帮的帮众服饰,而是奴仆打扮。
此时躬身一礼道:“正是!
主人明见,庄寻是欲请帮主遣人出手,为他出了这口恶气。
如能废了伤他爱子之人,他愿将那双炎风靴献上!”
“炎风靴?传言中的那一双?他儿子用过的东西,拿来给我?不过倒是可卖个四五百两黄金,我们雷龙帮一年收入,也不过是如此了。”
沈泉咧了咧唇角,讥讽之意更浓:“不过废了庄无道?他还真有胆量!
能够登上北堂婉儿的马车,又有北堂家的管家亲自送去三十抬的厚礼。
此子得了北堂婉儿的亲睐,又岂是他能惹得起的?那个女娃,日后可不得了。
便连我,如今也要退避三舍。”
褐衣人陪着笑:“庄寻人虽精明,消息却不怎么灵通,可能是还不知此事。”
“说的也是!”
沈泉稍稍凝思:“说起庄无道,他那兄弟秦锋,也是不凡。
最近要在玉涴街筹建一个菜市。
那可是日金斗金的生意,这秦锋志向不小!
我极看好他。
有北堂家的扶持,说不定几十年后,就能与我并驾齐驱。
这样好了,亲事就这么定下,让庄寻尽快把他女儿送过来让我尝尝滋味。
至于庄无道,说我会记在心上,日后有机会再说。”
褐衣人会意,知晓沈泉这根本就没做什么承诺。
说是记在心上了,然而日后却未必就定要动手。
庄无道若能飞黄腾达,雷龙帮没必要去招惹。
但若是庄无道被北堂家放弃疏远,那时再下手,也可给庄寻一个交代。
“我知道了,这就去回复他。”
正欲起步,却见沈泉忽的起身,眼神凝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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