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昏暗,音乐震天,地上不知从哪里搞的有点暗黄的光,我以为是酒流了一地,都不敢动步。
夏晓斌扯着我,绕过正在蹦迪的人们,挤到了吧台。
夏晓斌显然也不是常来的主儿,看他点酒那生分劲儿,我就可以断定。
我们要的是最普通的啤酒,他塞到我手里,还有点紧张兮兮地说,“握好了,保不准这个地方会出点什么乱子。”
人来来往往,我们都很紧张。
我禁不住问,“需要在这里呆多久啊?”
“至少得十二点吧?现在才开场呢。
你别光看着我,也四处看看。
我们的目的就是来找人的。”
我就很紧张地握着这杯啤酒。
既想四处看看,又不敢。
灯光又暗又闪烁,我完全找不到聚焦。
夏晓斌安慰我,“没事,适应了就好。”
我不适应,这里很吵,我很烦。
我努力让自己集中精力于一闪而过的灯光下的脸,发现他们都看起来很陌生,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到底还能不能想起那张脸。
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感到气闷,左脸有点痛,我还不敢用手摸,后背直出冷汗,眼前也越来越花。
只好机械地去喝啤酒,一口又一口,然后就是一杯又一杯,喝得我都有点迷胡了,夏晓斌说,“走吧。”
这一路,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很沮丧,也有些茫然,不知这要怎么才能找到我们要找得人。
夏晓斌也没有说什么,他把窗子开了个小缝,让新鲜空气流进来。
夜晚的城市分外安静,只有车子疾驰而过时的呼啸声。
他把我送到楼下,“明天晚上你还去吗?”
我摇摇晃晃的,“去,不去能找到那个人吗?”
他笑了,“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盯点就是这样,要有耐心,耐心和运气。”
我逞强地说,“我知道,我做过调查记者的。”
“那好,我走了。
明天还是这个时候,我来接你。”
我看着他离开,进了楼。
我的家里有灯光,是我走时特地为自己留的。
进了家门,我踢掉鞋子,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呆呆地望着鱼缸里的那两条游来游去的鱼,半天都没有动。
作者有话要说:硬盘上的《属于》已经写完了,还改了个名字,叫《我曾答应不爱你》(不过现在觉得不如《属于》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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