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都爱听甜言蜜语,特别是上了年纪的女人,更是尤为在意自己日渐衰老的身体在别人眼中的看法,所以朱刚烈的**汤,这一回倒是让曹艳微微走神。
“看来我还真没冤枉这个便宜后妈。”
秦朗盯着远处那个紧贴在一起的身影,眯起眼,目光冰冷。
他举步走去,在曹艳和朱刚烈俩人身前数米远的地方停脚,冷笑道:“俩位好亲热啊!”
正有些走神的曹艳,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等看清秦朗的模样,她差点没吓出毛病来。
神色慌乱的狠狠推开朱刚烈,强忍着膝疼,站起了身子。
朱刚烈也站起了身子,但目光却很不满的望着秦朗。
显然,他这是在记恨秦朗坏了他的好事。
按照刚刚的节奏,只要再努把力,他也许就能成功的在这个有过旧情的女人心里埋下一颗火种,只要适当的添柴加油,很快就能让这个女人躺到他的床上。
可偏偏在关键时刻,被破坏了,这叫他心里怎能不窝火。
“你不要误会,我刚刚摔倒了,他只是在扶我。”
曹艳下意识的解释道。
朱刚烈觉得奇怪,跟一个不认识的毛头小子,有必要解释这么多么?
看了看秦朗手里的包,朱刚烈的目光变得更加不和善,他咬牙切齿的说道:“谢谢你啊活雷锋。”
秦朗眼一眯,刚刚在大厦里的时候,他只看到了这男人的侧影,而现在正面相望,他才赫然发现,这男人确实有勾引女人的资本。
男人约莫四十岁出头,西装领带白衬衫,手腕上那块劳力士金表,在阳光下不时张扬出灿灿金光,一副成功人士的打扮。
只是那西装的尺码似乎稍稍大了一些,不过因为这男人是天生的衣架子,所以倒也不会碍眼。
和秦逢阳一样,这男人的骨架也十分高大,但体型偏瘦,那张英俊却又暗含沧桑的面孔,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个有故事的人。
特别是额角一块疤痕,仿佛画龙点睛,给男人的面孔增添了一份独特的魅力,相信对于任何女性来说,这个男人都有极大的杀伤力。
收回目光,秦朗隐隐有些奇怪,因为他觉得这个男人的面孔看起来有几分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
可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秦朗没有再想下去,对于男人咬牙切齿的“致谢”
,他也没放在心上,更没有主动将包归还,而是把目光投向了曹艳,继续冷冷的盯着她。
曹艳神色慌乱,躲避着秦朗的目光。
朱刚烈终于看出一点儿苗头了,他诧异的朝曹艳问道:“你认识他?”
曹艳点点头,小声道:“他是我老公跟他亡妻生的儿子。”
朱刚烈脸色变了一下,不由仔细打量起秦朗来。
可只是片刻,他就露出了轻蔑之意,朝曹艳道:“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你怕他干什么?难道他还跟你这个后妈造反?”
曹艳一听,猛地回过神来,心想:对呀,我怕他干什么,他可是个傻子啊。
从小到大,老娘可没少教训他,这傻子早就被我治的服服帖帖了。
别说被他看到我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就算被他捉奸在床,这傻子又敢怎么样?何况,就凭这傻子的智商,他能知道男女之间那点事儿嘛?
想到这里,曹艳彻底放下心来。
“秦大傻,你不去上学,跑到街上瞎溜达什么?你爹养你这个傻子容易吗?你就不知道懂点事,活出个人样儿来?”
曹艳马上就变了脸,摆出一副刻薄的面孔,和他儿子一样,背着秦逢阳的时候,她也是直呼秦大傻。
秦朗冷笑道:“我爹养我这个傻子,也好过养你这个不知廉耻,水性杨花的女人。
我若不在街上溜达,又岂能看到你曹贵妇,背地里跟别的男人勾勾搭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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