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瓦良行省境内西北方的一座大森林中,哥里斯吩咐车夫停了下来,支付了车钱,将车夫打发走了。
看着面前的大森林,哥里斯的心情非常之好,只有回到这里,他才会产生满足感。
三十年前,他迁居到这里主要是因为这片迷幻之森中有许多珍贵的药材和矿物,住的久了,也就习惯了。
三十年以来,除了偶尔出去采购一些生活必需品和特殊的物品以外,他很少离开这里。
经过三十年的实验,他终于有把握可以完成自己多年前的心愿了。
而完成心愿的关键,就在这个傻傻的阿呆身上。
“走吧,剩下的路途咱们要步行前进了。”
哥里斯淡淡的说道。
阿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一望无际的大森林,兴奋的说道:“老师,您就住在这里吗?这里的空气好好啊!”
哥里斯没有理会阿呆,独自向森林中走去,阿呆赶忙跟了过去,紧紧的跟随在哥里斯身后。
这片森林之所以被成为迷幻之森,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森林内根本没有大陆,由于众多植物的生长,使人在森林中很难辨别方向,再加上地势较高,偶尔吹来的雾气会产生一种神秘感,即使是在附近居住的人,也很少会深入其中,惟恐无法走出来。
哥里斯来到这里以后,在森林中布置了许多魔法机关,尤其是一个吸引雾气的机关更是他的得意之作。
走了半天的工夫,阿呆已经是又累又饿,咬着牙跟在哥里斯身后,周围一片白蒙蒙的,能见度不到三米,稍微落后一点,他就无法看到哥里斯的身体,恐惧的感觉激发了他体内的潜力,使他始终不至于落后。
进入森林以后,哥里斯一言不发,周围的浓雾使他感觉到异常舒服,学习黑暗魔法的人都不会喜欢阳光,哥里斯也是,凭借着自己在住处布置的定位魔法阵,他根本就不用去辨别方向。
阿呆紧紧的跟着哥里斯,突然,脚下不知道被什么拌了一下,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哥里斯好象没发觉似的,依然像前走去。
好疼啊!
阿呆支撑着坐了起来,一上午的急行,使他早已经无法支持,眼前一阵阵发黑,眩晕感充斥着他的大脑,想呼喊哥里斯,但却怎么也叫不出声音,周围的白雾似乎旋转起来,阿呆再也支撑不住,伏倒在地,昏了过去。
眼前一亮,所有的景物都清晰起来,几间小屋出现在哥里斯面前。
“恩,终于回来了。”
哥里斯看着面前这几间毫不起眼的房间,谁又能想到,这里就是他魔炎术士哥里斯的实验室呢。
低头看了看夹在腋下的阿呆,兴奋感充斥着哥里斯的身体,终于可以进行实验前的最后准备了。
多年的努力再过一年就要真正的实现了。
进入森林以后,哥里斯故意不理会阿呆,想看看他会不会求自己,可是,阿呆的坚韧着实让他吃了一惊,竟然坚持了大半的路程才昏倒,以他这样的年龄,即使是吃了九转易髓丸,能做到这种程度也已经很不容易了。
恩,性格坚韧一些也好。
哥里斯夹着阿呆走进最南边的木屋,木屋中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木床和几把椅子。
把阿呆扔到床上,哥里斯自己坐在一边,伸手在空中画出一个六芒星,红色的光芒亮了起来,他默默的感觉着魔法元素的波动。
良久,哥里斯睁开了眼睛,他满意的笑了。
通过刚才用魔法探询周围布置的魔法阵,他感觉到,在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并没有人来过这里。
哥里斯念动咒语,在空中划出一道裂缝,裂缝中飘出一个竹子编成的提蓝,这是他在尼诺城买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日更6000昭昭赏花灯的时候被拐卖了,拐子还没把昭昭卖出去,就被官府抓个正着。面对粉雕玉琢却没有去处的昭昭,林家当家夫人拍了板,不就是多口饭吃吗他家养了乡里都说林家是个厚道人,把养女宠上了天。但...
今晚12点入v。预收文我靠阿飘发家致富百年后我成了姑奶奶求收藏顾晨的师弟师妹们外出历练时不慎被困幻境,成了凡人世界凄惨的炮灰角色。为救师兄妹,顾晨踏入幻境。顾晨五岁成功召唤本命灵兽,八岁修成最年...
一箭敌胆寒,一枪扫乾坤,一锤定天下,九零后颓废青年穿越三国,身兼隋唐三大名将武艺于一身,且看裴枫在蜀汉军中掀起怎样的波澜。...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数风流,论成败,百年一梦多慷慨有心要励精图治挽天倾,哪怕身后骂名滚滚来。轻生死,重兴衰,海雨天风独往来。谁不想万里长城永不倒,也难料恨水东逝归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