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三嫂跟阿三一样,都是爽利大方的人,闻言嗔了他一句道:“啧啧,这条肉怕是有两斤多吧,你钱烧得慌!
你没看见你三哥?他去叫你了,说你明天就出湖,今天叫你过来一起吃饭!
——你说你啊,叫你搬过来住你也不搬过来,一个人住什么旅馆,钱烧得慌!”
“嫂子,你就别念叨我了,我这不没娶亲吗,等娶了亲就老实了。
哎,我三哥走的哪条路?”
“不用去找他,一会儿他找不到你就自己知道回来了!
晚上你除了想吃红烧肉,还想吃什么?”
杜仲一把捞起朝她跑过来的阿三家的小女儿,四岁的猫仔,弯着腰挠得她咯咯直笑,也笑着大声回三嫂道:“随便,你做啥我吃啥!”
跟孩子玩闹可以,但是不能让他们太近身,怕碰到胸,戳穿了她的女儿身份。
话说,当个大姑娘真的是很不方便。
不要说这样跟人称兄道弟,就是抛头露面都有人说三道四。
要是大伙儿知道要出湖的是个大姑娘家,估计不但什么都不会卖,还会直接送她一个猪笼,浸了吧。
几人正说笑着,阿三回来了。
“杜兄弟,我刚去找你呢,没想到你还快一步,自己就过来了!”
杜仲哈哈一笑,拉着脚下的猫仔道:“三哥,那是我自觉,不用你叫,我自己就过来了!”
三嫂见三哥回来了,二话不说,直接把他拎着进了伙房,要他帮忙烧火做饭做菜。
这就是杜仲为什么喜欢来阿三家最大的原因。
阿三和三嫂感情非常好,两人从来都是有说有笑有商有量的。
三嫂做饭阿三就去烧火,三嫂去洗衣服阿三就扫地,三嫂教儿女阿三就在旁边附和,要是阿三在做木工,三嫂就在一旁帮着递木头。
杜仲第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就是阿三在弯着刨木头,刨完了一根,他头也不抬,下一根就到了他手上,等他刨完了手上的,就看到地上整整齐齐地按长短和功能放了一堆刨好的。
然后他捶钉子她就递钉子,弄好了一个她就放在一旁……
杜仲觉得他们的劳作仿佛跟街头玩把戏的一样,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然后一会儿,一把结结实实的小椅子就完成了!
晚上躺在床上,杜仲想了很久,最后得出了结论:这才是她想要过的日子——找个男人你唱我和,一起平凡地劳作,挣点小钱养家,再生一两个儿女……
可惜孙遇不可能会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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