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是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
三十岁,抽烟喝酒,头看起来很乱,但身上很干净。
他鞋子很脏,上面沾满了白灰,手指上满是油漆的痕迹,有些泛红,像是搓洗过。
看起来他为了赶过来,只来得及换了身衣服。
“你好。”
芙兰雅大大方方伸出手。
“你好你好。”
奥利弗看起来有些畏畏缩缩的,只是握了握指尖就慌忙抽开。
“我听说,你有要告诉我们的重要情报。
可以和我说说吗?”
“当然。”
这个肯定性的词汇从他嘴里说出来也显得充满了不确定性。
芙兰雅和他对视了一眼,这才现他眼睛里一片血红,估摸着有阵子没有睡觉了。
“我被噩梦之影盯上了。”
他苦笑道,“事情要从五年前说起。
七月十三日,一名叫做乔治的白人被现死在了出租屋内,在他的手机里面现了墙壁上法阵照片。
但法阵是用乔治的鲜血绘制的,按理来说在法阵完成后,乔治应该已经死去,就算没有死去,也应该陷入虚弱状态。
但那张照片很稳,很清晰,手机上面也没有现近期有其他人的指纹,于是这成为了噩梦之影案件里面的一大谜团。”
“那张照片是我拍的,也不能这么说,应该说,是我通过乔治的身体完成的拍摄。”
“在我报警之后,现我记忆里的东西在现实里找不到依据后,我自己也以为我做了个噩梦,但在看见乔治的新闻后我才明白那不是噩梦,我只是站在了别人的世界里。”
“之后这种情况还生了几次,在我现我自己说的话别人都不信的时候,我想通过受害者来传递信息,写字,录音……我都试过了,但都没有用。
我每回附身的时间都在一分钟上下——我不知道这个时间是否准确,因为在这段时间之前和之后我都会失去意识——这个时间按理来说已经足够留下信息了,但他们的身体状况确实很差劲。”
“我试过录音,但根本不出哪怕一个音节;我试过写字,但身体的稳定性太差了,需要极其努力才能写下一个单词,最简单的还是拍照。
因为手机基本上都有做防抖功能,我只需要对准就好了。
但那些信息没有用,现场的一切对于警察来说都是公开的。”
“我附身分为两段,一段是体验受害者的噩梦,也许是我的噩梦,这个我到现在都分不清。
然后从梦中惊醒,见到噩梦之影,然后失去意识,然后在受害者死后完成第二段附身。”
“我有试过在第一段附身时做点什么,但或许是因为当时受害者还活着,或许不应该称呼那个时候的他们为受害者,但这不重要。
因为当时他们还活着,所以我只能通过看的方式去见证这一切,没有办法改变什么。”
“我要留下的重要信息是一个人名。”
“四年前的一月十二日,一名叫做琼斯的白人妇女惨死在家中,我在她的第一段附身中,听到了一个人名。
她对着面前的噩梦之影说:‘克莱因,是你吗?’”
“噩梦之影颤抖了一下,他没有承认这个名字,但我能看出他连手里的水果刀都险些没握住。”
“‘克莱因,我的孩子,我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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