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爷爷奶奶的第一个孙女,我上面已经有了一个孙子,他是我爸爸二哥的孩子,住在东北。
爸爸的二哥,我应该称呼他二伯。
这二伯在解放战争期间,被国民党抓壮丁给抓去当了几天国军,后来不知是起义还是投诚又变成了解放军。
反正后来国家给他的待遇很好,肯定不是俘虏!
他又有点文化,写得一手好字,也会写文章。
转业后就被安排在东北一个县城的档案局工作,国家干部编制。
他后来陆续生养了4个儿女,但他属于解放前参加的工作,待遇比我爸爸好,那小日子过得比我家强多了!
曾经还资助过我家。
他一直活到9o多岁,我爸爸连8o岁都没活到,看来国军的伙食还是不错,很多起义投诚的国民党军官都能活到1oo多岁。
每次爷爷和叔叔下地回来,我就亲热地张开双臂奔向爷爷大声喊着:“爷爷!”
,扑进爷爷的怀里,爷爷也亲昵地弯腰抱起瘦小的我,立马揣进大棉衣。
就像现在那些养猫的男生把猫咪揣在怀里。
每次妈妈从姥姥家回到奶奶家,爷爷就会冲着回娘家的大姑喊道:“大嫚儿,赶紧回你自己家去,我们的孩子回来了!”
在爷爷眼里儿媳妇才是自己的孩子,女儿是人家的。
那时候,妈妈在她娘家的村庄做小学教师,只能把我放在奶奶家,有时候也会把我带在身边,放在姥姥家。
我打小就喜欢和小伙伴打成一片,在乡下奶奶家那是上天入地般地疯玩。
跟着堂哥抓树上的知了,用竹竿打枣吃。
抓知了很有趣,堂哥揪一根马尾巴上的长毛,形成一个套绑在竹竿头上。
就像套马杆那样,伸向正在尖声鸣叫的知了,一套,那知了就被牢牢捆住成了盘中餐。
我始终想不明白,那马尾巴毛怎么一套住知了,就能迅扭曲牢牢捆住知了?
我把抓来的知了交给奶奶,奶奶就会一把扔进大锅灶里,过一会就会被炉火烤熟,香喷喷的。
知了只能吃脖子上的那块肉,可香了!
螳螂,蚂蚱这些我都吃过,都是放炉灶里烤熟吃的。
螳螂和蚂蚱要抓肚子大的,里面充满了籽。
其实那就是它们的孩子,小时候啥都不懂,就知道吃。
还好那时候人口少,不至于吃绝种。
现在,螳螂很少能看见了,并不是被人吃成这样,主要是农药造成的。
如今的人们比较有环境保护意识,能遇到个大肚子螳螂一定会被放生,螳螂是益虫啊!
如今知了也成了一道菜,而且吃的是幼虫,人家辛辛苦苦在地下孕育好几年,刚一露头就被抓去油煎卖钱。
好歹让人家吃几天树汁喝几天露水啊!
导致都快吃成珍稀物种了,如今城里很少能听见知了叫声。
蝉鸣这个词儿,估计以后也只能在古诗古文里才能看见。
豆虫也很好吃,这玩意儿是害虫,应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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