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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样折腾下来,我还真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小康,日子过得虽谈不上奢侈,在一帮穷学生里倒也颇算滋润。
也就此将‘富二代’,设定成了我的隐藏属性……
至于我对林木森的那点小心思,则慢慢变得不再像最初那般浓烈,淡了,却也真实了。
我早已不会在他的面前手足无措语无伦次,和他相处时自然而随意。
但我仍会关注他的点点滴滴,会在人群中一眼便能看到他,会想起他时一个人傻笑……
我想,我还是喜欢他的,而且能这样一直偷偷喜欢下去,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或许,当暗恋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便永远都不会说出口了。
(4)
这几年,我和林木森每周六都会到麦当劳打一天的工,早上一起去,晚上一起回。
无论春夏秋冬,回来的路上,总是一人拿一个大杯的饮料,或是可乐或是七喜,边走边将其中的冰块丢到嘴巴里,使劲地嚼。
就像现在。
初秋的傍晚已是寒意明显,林木森穿了一件黑色薄夹克,衬得肤色更白,眼睛更亮。
然而这位深具青春偶像气质的美少年,此刻却高高地鼓着两边腮帮,正做势要将又一个冰块送进大张的嘴巴里胜利会师。
如果要用一种树木来形容他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白杨。
因为挺拔、因为亮眼、因为骄傲,更因为都是那样的抗寒抗冻。
我终于忍不住问出了一直想问的问题:“你最多能一次性吃几块?”
林木森看我一眼,忽地将杯底朝上,一仰脖子,‘哗啦啦’一阵响后,得意地指指自被撑成了大肉包子的脸,冲我比了个‘V’,两眼眯成了一线天。
我目瞪口呆,无言以对。
偶像之所以成为偶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神秘感。
他们必须是光芒万丈的、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比如,应该没人能接受自己疯狂迷恋的明星,会在厕所里脸红脖子粗的便秘……
同理,估计那些哭着喊着对林木森表达此情此意至死不渝的姑娘们,看到眼前这一幕,基本也都会幡然醒悟立地成佛。
“麻烦你稍微注意一下身为校草的个人形象好不好?”
林木森摆摆手,吐字有些含混:“用不着。”
“啊?”
他终于咽下了所有的碎冰,原地蹦跶着呵了几口白气:“对你用不着,咱哥们儿之间装什么装?”
看着他微微泛红的鼻头,我热泪盈眶。
把多年的暗恋对象活生生处成了好哥们,真是善勒个哉啊……
“那既然是哥们儿,就不能暗地使绊子坑人对吧?”
“没办法,大家都是哥们儿,只能坑不在场的了。”
“……你又没通知我到场!”
林木森将最后的冰块消灭光,耸耸肩:“故意的。”
我:“……”
好在毕竟关乎班级大事,他终于善心大发不再扯淡,认真解释:“那帮家伙虽然浑是浑了点儿,但决不会成心跟你一个女生为难,所以这个位置你来坐最合适,因为换谁都会有人不服,何必为了这么点破事而伤了兄弟感情呢?放心吧,就算真有什么,孟爽也都会搞定的。
况且,最后一年每个人都很忙,忙着考研忙着找工作或者黄昏恋忙着分手,或者……”
顿了顿,将夹克衫的拉链拉到顶端,怕冷似的缩进大半下巴,声音听起来有些闷:“忙着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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