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三十七章(第8页)

他见过沪城的鬼差。

沪城那对黑白无常在这一片算是极其强大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不依靠任何外力,就能收服百年道行的恶鬼。

好像在鬼差业绩排行榜里还位列前三?

对了,苏城这一对黑白无常现在排行多少了?

老头从□□里掏出一本皱巴巴、脏黑黑的薄本子,乌黑的指甲按在这个薄本子上,他翻开了封页。

“倒数第二?哈哈哈哈。”

突然觉得自己之前的逃跑行为实在很蠢,只是因为虫子传递过来的“恐怖”

情绪,还有那两股远远感知到却没有琢磨清楚的强大气息,他就一路从苏城市区逃到了乡下。

哪怕是碰到沪城的那两个鬼差,他也丝毫不惧,甚至还稳占上风,现在却这么逃跑了。

是的,老头本来在沪城生活,但是他祖籍苏城。

十几年前,他决定落叶归根,回到苏城定居。

于是,便搬回了这里。

静谧幽远的田野小道上,晚风徐徐吹着,玉米秆叶出哗啦啦的声音。

老头的身后传来汽车的声音。

现在农村人生活条件好了,大半夜的乡间小路上还有汽车行驶,虽然少见,但也不是没有。

老头没想太多,继续哼着走调的歌,一边拿着又脏又破的薄本子翻看。

车子的灯光从老头身边擦肩而过,溅起一阵尘土。

老头一愣,停住了声音,看向那辆远去的车。

他咧开嘴,露出一口黑牙,慢慢笑了。

就在他准备把黑虫放到那辆车上的时候,突然,那辆车停了。

老头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

他看着两个年轻男人打开车门,下了车。

连奚下车时,车子荡起的灰尘还没散,溅了他自己一身。

他呸了两声,把身上的尘土掸干净。

不是他开车太块,是这条路上不知道为什么有很多尘土。

估计白天的时候有运土的大卡车从这路过,洒了一地。

“好脏。”

黑无常表示非常嫌弃。

连奚看向同事:“将就一下。”

接着,两人抬起头,看向站在不远处的邋遢老头。

连奚打量着老头,现他裤脚鞋子都又脏又破,身上还有不少尘土。

估计是从苏城市区一路跑过来的。

连奚:“虽然我很久没开过车了,但是看来,我开车的度还是比你跑得更快的。”

老头的脸上没有一丝笑意,他冷漠地盯着连奚和捩臣。

捩臣闭着眼感受了一下,他睁开眼,轻挑一眉:“没有业绩的味道?”

他本来以为追的这个人类身上应该有很多鬼魂,有很多业绩。

就像之前的小白鸽,小白鸽杀的人,比如孙燕,孙燕死后,魂魄就藏在小白鸽的陶瓷雕塑身体里。

这个乞丐老头杀人,居然不自己私藏鬼魂的?

黑无常顿时兴致大跌。

连奚却不是为业绩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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