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头灰色的苍狼,主人见其四个蹄子上有白毛,便给取了个名字叫‘追云’。
追云每年都给我生一窝狼崽子,狼崽子又生狼崽子,没过几年,我就成了这山里群狼的老祖宗,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有多少子子孙孙。
有这么大的一个家族,我和追云自然过得很是热闹,也越发显得主人的形单影只。
自打那年上了山,主人便一直没有离开过木屋的一里范围内。
我明白,他是怕万一她回来了,会错过。
这年的冬天特别冷,追云生了一场急病,没救过来,死了。
主人亲手做了一口棺材,建了坟还立了碑。
追云入土的时候,主人轻轻说了句:“如果她在,就好了……”
是啊,如果她在,追云的病说不定就能治好就不会死。
为什么她不在,她究竟在哪儿,我忽然有些恨她。
没有了追云,我也不想再漫山遍野的疯跑,自己个儿站在最高峰对着月亮嚎,没意思。
大多数时间,我都跟主人在一起,偶尔去追云的坟前趴一会儿,日子就这样安安静静的过,无止无境。
有一天,来了一个男人,牵着一匹驼了两个大箱子的马,背着一个熟睡的孩子。
我认得,这就是当年把她带走的男人。
可是,她呢?
走到主人的面前,男人说:“我已经把我所知道的小六儿,通通都告诉了她的孩子。
那些我所不知道的,由你来补全。”
主人顺着他的视线,打开了其中一个箱子,拿出了一幅画。
画上的人是她,坐在竹椅上,低着头张着嘴,好像正对着高高隆起的肚子说些什么。
一只手放在心口,握着一个锦囊。
满满两箱都是画纸,从嗷嗷待哺的婴儿到亭亭玉立的少女。
这张放在最上面,也是最后一张。
我想起主人房间里的那几大摞画稿,画中的人,也是她。
平生第一次,我羡慕妒忌起人类来。
他们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记住一个人,想念一个人,而我们狼,却不行。
我不知道追云小时候是什么样子,应该像个毛茸茸的小灰球吧,一定很可爱……
主人看那张画看了很久,然后开始咳嗽,血从指缝渗出来,落在黑色的衣袖上,不仔细瞧的话,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男人站在一旁,完全没有要帮忙的意思,只冷冷说了句:“如果不想吓到孩子的话,最好擦干净你嘴边的血。”
主人的咳嗽,终于慢慢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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