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景恒原先的骏马,或是凤明的百里对了,自从得知凤明的马叫做‘百里’,景恒已将他那匹马改名叫‘万丈’,已视相配。
总之,若是万丈或百里再此,景恒早和凤明共乘一匹马,扬鞭疾行,只肖一个时辰就能到江城,哪里需要一人骑一人牵。
这瘦马不行,驮一个人都跑不快,如果有两个人要骑它,它会表演原地去世。
这瘦马委实对景恒胃口,喜好摸鱼偷懒、假装走路,极有个性,真是此生未见。
凤明的西北军营有战马十万匹,也说没有这般的。
这么稀罕的马,景恒寻思必得养肥,为表美好愿景,为瘦马取名‘摸鱼千斤’。
景恒掏出炒豆子喂给摸鱼千斤,摸鱼千斤湿漉漉的鼻子讨好地蹭景恒,走得也更快了些。
景恒灵机一动,掰了根树枝吊了根萝卜,引着摸鱼千斤走。
“好玩吗?”
景恒笑着回望凤明:“你给玩玩。”
凤明接过树枝,提着树枝,萝卜吊在瘦马面前,马闻着萝卜清香,不待扬鞭自奋蹄,走得带劲。
景恒借机翻到摸鱼千斤马背上,双腿一夹马腹:“走啦!”
摸鱼千斤一扫颓势,如踏飞燕,托着两个人风驰电掣,丝毫不见从前半死不活的样子。
“我就说它在装!”
景恒双手拥着凤明,策马奔腾。
疾驰中长风迎面,暑热消散,风力带着凤明身上的药味和头发上的茉莉香,他快活极了,语气轻快:“这马四蹄修直,虽然瘦骨量却很高大。”
这话不假,摸鱼千斤马头至尾长一丈,从蹄至项高八尺,若昂着头,几乎不比景恒矮。
炭色皮毛虽不光亮,浑身上下无却无半根杂毛,只是瘦得见骨。
平常委顿惯了,垂首耷尾,似乎有些怕人,总瑟缩着,藏在马群之中,叫人看不出好来。
景恒慧眼识珠,也当了回伯乐。
摸鱼千斤并不需要赏识,它聪明极了,盏茶功夫察觉是景恒愚弄它,嘶喊咆哮,竟有腾空入海之状。
放蹄飞驰狂奔撒气,追风逐电,再不管会不会把身上的人颠下去。
二人在林间策马,疾风呼啸,景恒在身后拥着凤明,有力的心跳与凤明逐的心跳渐重合,凤明单手持僵,有种抛下一下、就此浪迹天涯的冲动。
没有大齐、没有皇帝、没有尊位,只有他和景恒,和一匹扮作驽马的神驹。
“好快!”
凤明讶然回首:“这是真正能日行千里的宝马,你别欺负它了!”
风声将凤明的声音揉碎,景恒探耳去听,凤明几乎贴着景恒耳朵上,颠簸间,嘴唇碰在景恒耳朵上。
景恒被微凉的唇一烫,早已汹涌的深挚爱意轰然而出,他在疾风与夏日里,狠狠把凤明揉进怀中,扼住那纤弱咽喉,迫使凤明仰首承受他激烈的吻。
他撕扯着凤明,恨不能将他拆吞入腹。
直到此刻,他才真的从那暗无天日的逃亡路上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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