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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绍群,你怎么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总做这样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傻事!
既然你不喜欢我提到他,那你自己为什么还总是抓着心里那点不痛快不放,还总拿我的玩笑话挤兑我?我这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你若以后再说,我就直接跑去找梁之文,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反正他也给了我联系方式,找他,哼哼,一个电话的小事情!”
他瞪我,可我却一点也不怕。
也许是见我笑嘻嘻的,没有一点心虚的模样,又或者我的威胁让他有所顾忌,所以,他终于松缓了脸上的表情,捏了捏我的脸颊,很不是滋味的道:
“我该想个办法,趁早让你收心,免得给我到处惹火头回来!”
我哈哈大笑,心情大好。
见他要出门去,我在他背后道:
“哎,晚上的宴会我真的不去了,我要见个女朋友。
好多年没见了,她也刚回国,听说我回来了,要请我吃饭呢!”
他停了脚步,回头看我,眼睛里有狐疑之色:
“你在国内还有要好的女朋友么?”
这下换我瞪他,我很是不满的双手叉腰,大声的冲着他道:
“何绍群!
你还好意思说!
还不都是你害的!
就这个是我硕果仅存的‘战果’了,你可不许再给我搅黄了!”
这个事情说起来还真是得拜何绍群所赐,我从小到大,身边的异性朋友许许多,可偏就不招同胞待见,因为,我被她们都假想成了“情敌”
。
从何绍群上了学开始,他就一直出现在我的周围。
当然,那时我和他是敌对势力,他的出现是为和我吵架、找我麻烦,外带让我在心仪的男生面前出糗的。
本来,我和女同胞们应该完全是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但是,可能是他从小就长了一张容易被女人喜欢上的漂亮面孔,所以,每每事情发展到后来,我的女同学们都成了他的“粉丝”
,和他站在了一条战线上,与他同声同气,反和我“势不两立”
起来。
这种情况从我的小学时代开始,毫不例外的延续到了大学时代,基本上我的女性好朋友比凤毛麟角还凤毛麟角,她们大部分人要么和我性格不合,要么觉得与我相处有压力,要么就是站在何绍群那边以他的“粉丝”
为荣,搞得我在少女时代的青春萌动期时,连个说悄悄话的好朋友都没有,害得我只能和那些男孩子们混在一起。
这不,学了一身的男儿本色,粗旷的要命,粗心的吓人,把本该有的女孩子心性几乎都被磨得差不多了,撒娇发嗲这样的事情基本上还是在被何绍群给“开了苞”
之后才开始一点点的有了原始积累,但毕竟时隔八年,多年没练,还是处于相当初级的阶段,有时难得拿出来耍耍,就连何绍群都会一脸鄙夷,言辞刻薄的要我不要对他撒娇发嗲,因为他会觉得很冷。
幸亏后来大四的时候,借着去美国游学的机会,认识了比我大几岁的富家女舒苏。
人家是绝对优雅的知性美女,见多识广,身边还有个超帅的混血男友当护花使者,自然不象我那些同学那样,看见一个拽了吧唧的何绍群就花痴的不认同胞了,因此,她才成为了我三十六年不短的人生中,最能说得上知心话的闺蜜。
见我柳眉倒竖,对着他愤怒的指控,何绍群恐怕也是想起了我们俩小时候的事情,倒是心情大好的低声笑了起来,可一转脸,他顿了顿,又一脸高深、满口醋意的问道:
“她约你干什么?该不是又想给你介绍男朋友吧!”
我一听,脑海里立刻跳出了好多年前往事的画面,不禁一楞,旋即很感慨的大笑起来。
难为这个男人还记得那件事情,他不提,我倒还真忘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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