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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着他离开的背影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然后心情颇佳的吹起了口哨。
哈哈,久违的夜生活,我来了!
说来也是悲催了,可能是我脑子真的有问题,神经出了什么状况,又或者我被何绍群那家伙给洗脑了。
为什么当我真的站在熙熙攘攘的商业街上,看着那些璀璨炫目的霓虹灯在我眼前闪烁,身边热热闹闹的走过无数的人群时,我会觉得没来由的生出一种厌烦感呢?会觉得耳朵几乎要被吵聋了呢?
明明我就很向往这样热闹的夜生活啊?明明我从来都热衷于在灯红酒绿的地方买乐子的啊?当年“夜店女王”
、“欢场之王”
这样的绰号,就是送给本小姐戴的啊!
可不过才过去了小半年而已,怎么现在再度回到这样的环境里,我一点也不觉得高兴,一点也不适应呢?难道我已经被何绍群那一板一眼的家伙给同化了?
不对,不对,一定不是这个原因。
如果我真那么不安于室,不甘寂寞,也不可能在哈尔斯塔特那样宁静的小镇上一呆就是八年。
不对,不对,一定是哪里有问题。
可是,我站在热闹的电影院门前,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还是没想明白究竟自己是哪里出了问题。
这种感觉可真不好。
就好比一只被强行关在笼子里的小鸟,想飞飞不走,觉得自己活得太痛苦,命运太悲惨,天天都盼着鸟笼出问题,可以顺利的展翅高飞。
可真当有一天,鸟笼的门被无意中打开了,那只鸟却不知道该怎么飞出去了,只是傻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大开的笼门出神。
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状况,就和这只鸟的情况是一样的。
完全是处于茫然无措的状态中,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我低头冥思苦想了半天,看着自己的高跟鞋,忽然觉得越看越别扭,越看越觉得碍眼,终于,我还是决定,回家去!
把这双碍眼的高跟鞋给换了!
一定是这双高跟鞋有问题,它让我穿了觉得挤脚,挤得我脚不舒服,我的脚不舒服了,所以我的人也不舒服了,我人不舒服了,自然浑身都不自在,连脑袋想问题也想不出了。
所以,只要我回家去,换了这双讨厌的高跟鞋,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
到时再出来,一定会觉得事事顺意,万事开心的。
对,一定是这样,没错。
回家,回家去,回家把这双惹我浑身不舒服的、该死的鞋给换了,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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