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爸是芸芸众生中很普通的一个父亲,出身乡野,学历不高,见识有限,能力一般,思想简单,心性朴实而憨厚,但他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女儿干什么他都支持。
当然,是在没走歪路的前提下。
自从李珊珊考上高中,李爸很自然地把她当成大人看待。
得知她凭英语翻译居然赚得八百元,李爸不仅没觉得奇怪,还感到很高兴。
“珊珊,你说得对,读书才有出息,你可得好好地读书,努力考上大学,以后在城里安家落户,像你恒哥一样。”
李爸提起别人家的孩子,希望女儿向他看齐,“我今儿要了一笔工钱回来,有五百多,等我把你批发的这两包袜子卖掉,你拿了学费赶紧回校上课。”
“爸,我怕筹不够学费,特地跟班主任请了一周的假。”
李珊珊道。
李爸犹豫了下。
八百块钱被女儿一口气买成两大袋袜子,他没摆过摊,无法保证在下周上课前把袜子全部卖掉,卖不掉,自然就拿不出学费。
李珊珊却笑道:“您不用担心,我在家也能复习。”
“可你没带课本。”
李爸指出明显的事实。
装课本的布兜和装衣服饭盒的布兜形状不一样,一眼看得出。
李珊珊无言以对。
几秒钟后,她笑出一对酒窝,眼神晶亮,灿若明星,“爸,不差这一周啦!
我接翻译单子,主要是为了巩固英语,英语可比语文数学难多了,老师教的都是哑巴英语,发音还不准确,没有我在外面学得好。”
其实她真不担心自己的期末考试。
为啥这么说呢?
重生前,李珊珊正陪小儿子上家教,钻研的就是高中课程。
因为小儿子的读书天赋比较差,周聿麒重金聘请的无数金牌家教相继败退,背地里说他榆木不可雕也,所以心疼孩子的李珊珊不得不亲自教小儿子,几乎把每一门功课都掰开了揉碎了,给他讲解的结果还是不如人意。
往事已矣,不多想了。
李珊珊努力说服李爸,终于争取到他的同意,下周末再回校复课。
回到家,李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手,到厨房起锅烧油,下葱花、炝白菜叶,加水烧开后打两个荷包进去,再下出门前切好的手擀面。
“好香!”
李珊珊洗完手就端碗过来等着盛饭。
家里穷,平时吃不起肉,李爸特地买了猪板油,熬出一大罐猪油,炒菜、下面特别香!
面条煮熟后,李爸把两个白嫩嫩的荷包蛋先捞出来放在李珊珊碗里,接着捞面条,“另一口锅里烧了水,吃完饭你用热水洗洗手、泡泡脚,我给你买了冻疮膏。”
靠近土灶,冻疮经热气一激,李珊珊手背痒得更厉害了,“有用吗?”
李爸就说:“别人说有用,我特地去荷花镇配的。”
李珊珊感觉不会有效果。
记得小时候到自己十八岁进城前,手背每年生冻疮,又红又肿,严重时甚至流脓出血,涂过父亲买的各种冻疮膏,也用尽各种偏方,都不管用。
还涂过新鲜的猪血呢!
就是刚杀的猪放完血,把长冻疮的手直接伸进猪脖子上的血洞里蹭一蹭,那种肌肤接触到肥腻腻的感觉至今难忘。
回想起来,真是不可思议!
嫁给周聿麒后过上锦衣玉食的好日子,李珊珊再没生过冻疮。
怎么又想起他了啊?
李珊珊迅速收回飘远的思绪,双手端碗和李爸一起回堂屋,开吃前把荷包蛋拨一个到李爸碗里,“我们一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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