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闻九则稀少几次吃过的零食,就是这个表姨过来探望时买的。
所以末世再遇,他才愿意带一带戴英,教他一点东西。
戴英跟在他身后絮絮叨叨,一会儿说让他回去吃饭,他知道一个地方可以把丧尸藏起来保证没人发现,一会儿又为他担心,怕他被人发现带着丧尸遭到排挤。
闻九则回头,丢给他一盒止疼药:“这个给表姨,她不是经常头疼吗。”
“你,拿了药闭嘴走人,一个字都别说了。”
他嫌吵。
戴英拿着药讷讷,他其实很崇拜这个表哥,看他要走,终于没忍住问了最后一句:“哥,你还会回来吗?”
闻九则摆了一下手。
他应该不会再回到这里。
如果没能在鞍东市找到闻漪,他就只能……去看兵马俑了。
或许哪天就死在路上,也没什么,早晚的事。
扛着东西回到自己的车旁,在他离开这段时间,车子没有陌生人来光顾,但有只熟狗在这。
戴英的大金毛泡芙,它跟着主人出来溜达,看到这个熟悉的车就自己跑了过来。
那边戴英和闻九则说话时,泡芙就趴在这边车窗上,呼哧呼哧吐着舌头摇着尾巴。
车窗贴了防窥膜,它看不到里面,但能感觉到里面有人。
薛铃坐在后座,隔着车窗看狗。
隔着车门,她就不怕了,还觉得挺可爱的,手指在车窗上敲敲逗狗。
她拿指甲在车窗上敲一下,外面的狗狗就拿爪子拍一下,玩了好一阵,直到闻九则回来。
看到他,泡芙不趴着车窗了,下来颠颠地迎上去,在他脚边蹭。
闻九则空出手摸了一把它的狗头:“乖狗,比你主人可爱多了。”
他打开车门,把东西放车上,车里的薛铃往后缩了缩,又探头看狗,一副又怕又想玩的样子。
闻九则看看脚边的狗,突然问:“想养狗吗,不然我们把泡芙带走怎么样?”
薛铃:什么恶霸表哥啊,这和过年走亲戚把人家孩子玩具带走的人有什么区别。
她迅速摇头摆手表示拒绝。
她对狗的兴趣是“叶公好龙”
,不动的时候觉得狗毛乎乎可爱,动一动靠近时又觉得怕了。
而且,她也有养“狗”
啊。
聪明的时候像边牧,惹祸犯贱的时候像哈士奇,谁敢说闻九则不是狗!
反正当初她刚刚认识到闻九则的本性,被他气到无语的时候,她就悄悄安慰自己,就当他是狗吧。
想想那些养哈士奇的人,也会被家里的狗狗气到,好歹闻九则还不拆家,又能听懂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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