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顾源,我甚至一点儿都不怪他。
我更理解顾里,我感谢她。
我唯独理解不了的,是我自己。
为了弥补我给顾里造成的困扰──并且我还寄人篱下──我用我一整个月的薪水给顾里买了双GUESS的高跟鞋(老娘当然买不起CHANEL或者Dior,我只是给顾里造成了困扰,我并没有杀她侄女或者弄脏她的PRADA驼绒大衣),当我把礼物送给顾里的时候,她贼眉鼠眼地上下打量了我一圈,小心翼翼地接过盒子,动作精准而平稳,如同拆弹专家,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慈悲地问我:“说吧,你要求我啥事儿?”
我嗷一嗓子就伸出爪子过去掐住了她的脖子。
我满心酝酿起来的“友谊地久天长”
就被这个“顾地魔”
给毁了。
当我咆哮着说清楚我的本意之后,顾里特别内疚,她检讨了自己确实没有人性,并且发自肺腑地感谢了我,最后,她握着我的手说:“林萧,但作为你的好朋友,我必须说实话,我平时几乎不穿平底鞋,所以……”
我看了看盒子里那双6cm的高跟鞋,再对比一下顾里脚上那双14cm圆规一样的细高跟,我认输了。
我扶着额头,企图作最后的挽救,说:“这个鞋子好歹有6cm,如果它都不算高跟鞋的话,那我们平时穿的球鞋算什么?”
顾里特别羞涩地抚摸着我:“亲爱的,怎么说呢?我平时在《M.E》的时候,一直都觉得你经常穿着袜子就来上班了。”
我:“……”
顾里用她那张“梅仁杏”
的脸看着我,手指把玩着我的两缕头发,绕来绕去,目光特别风尘,就像一个上海滩过气的鸡,她突然眼珠一转:“呀!
我怎么没想起来?我可以送给Lucy呀!
这样我就不会每次都因为她腿太短,感觉她是跪着在给我上菜而觉得内疚了!”
我:“……你赶紧走!”
当我们一群人都以音速小子的状态火速把自己从睡衣、短裤转化成了一个个裹在黑西装黑短裙里的职业怪客之后,我们从家门鱼贯而出,迅速地鸟兽散了,仿佛一群奔赴葬礼的黑衣人。
但是,我们的目的地都一样,只不过是离去的方式不同而已。
不同的方式在瞬间就把我们分成了三六九不同等级的人。
我垫底,踩着高跟鞋小跑着去地铁站挤地铁,顾准其次,他走到小区门口,伸手打了辆车,消失在熙熙攘攘的南京西路上。
而Neil这个小崽子,开着自己的单门小跑车,哧溜一声,仿佛一只耗子一样蹿出了小区。
而顾源和顾里两个人,走到小区门口,分别钻进了黑色的奔驰350和宝马730,两个站在车边恭候的司机同时拉开了门。
说实话,碳排量就是被他们这样搞上去的,明明就是去同一家公司上班,还非得坐两辆车。
我之前还为此羞辱过顾里,我说:“有必要么,一辆车就能解决的事儿,你看你们两个端的那架子,演给谁看啊,想入围‘华表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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